|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
| http://e.jmnews.com.cn
2007-2-16 9:03:01
江门日报
评论 |
|
| |
由市政府主办,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承办,市华茵堡开发公司支持的2007年江门市“万众同乐”贺新春烟花文艺晚会,定于2007年2月18日(正月初一)晚上20:00—22:00时在市区东湖广场、体育场举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万众同乐”贺新春烟花文艺晚会分两部分进行:20:00—21:30时,举行文艺晚会;21:30—22:00时,燃放烟花。
二、2月18日19:00—22:00时,港口路中旅社红绿灯至东湖花圃路段、跃进路喷水池至蓬江桥北花圃路段、水南路、蓬莱路、长堤风貌街、堤中路等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请车辆绕道建设路、东华路、堤中路等路段行驶,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
三、市民在观看烟花文艺晚会时,要遵守公共秩序,不要互相推撞、乱丢杂物,不得攀爬树木、围墙、栏杆等。要注意安全,服从民警和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晚会结束后,要按照指引,有序离场。
四、在烟花燃放现场周边的伦昌里、高成村、东成村等社区居民,要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住宅楼宇的阳台防护墙不得摆放花草、杂物和晾晒衣服,要打开窗户,防止烟花燃放时气浪冲破窗户玻璃,造成不安全因素。
五、港口路、东湖广场附近不得乱摆卖,不得损坏周围花草树木,观众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确保人身安全。
六、银晶酒店对面、市体育场门前、五邑大学南门分别设有医疗救护点。
2007年江门市“万众同乐”贺新春烟花文艺晚会临时指挥部
2007年2月14日 |
《江门日报》2007-2-16日 A1版 【 要闻 】版 ==>发表评论
|
| 上一篇: |
 |
春节期间严防山火 2月15日至3月5日严禁一切炼山作业 (2007-2-16 9:03:33)
|
| 下一篇: |
 |
关于2007年江门市“万众同乐”贺新春 烟花文艺晚会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的 通告 (2007-2-16 9:02:28)
|
|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