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森光夫妇渴望收养拾回来的女婴,组成完整的家庭。陈若婵 摄
一个“从天而降”的女婴让结婚8年多不育的徐森光夫妇欣喜若狂,然而要赞助8000元才能办理收养证给了他们当头一棒,让这个贫穷的“水上漂”人家愁眉不展。
卖鱼路上拾到女婴
徐森光是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人,他家从父辈起,就开着一艘机动船在河上打鱼为生。1998年5月,徐森光与新会姑娘霍月桂登记结婚,结婚多年,两人一直没有生育,到医院检查得知,问题出在徐森光身上。徐森光是家里的独子,每当看到别人抱着孩子时,一家人的心里就蒙上了阴影。
2月3日,徐森光一家驾着驶渔船泊在新会一个小镇外,早上6时许,徐森光骑着自行车载了一筐鱼上岸卖,在路上,徐森光看到一个纸厢横放在路上。“里面有什么?”好奇的徐森光下车打开纸厢,只见一个婴儿正在纸厢里沉睡,粉红可爱的小脸天真无邪。这时,2名早起的当地妇女也围了过来。徐森光小心翼翼地抱起婴儿检查,发现该婴儿是一个女婴,里面还留了一张纸条,写着女婴的出生时间:2007年1月6日。对这个从天而降的女婴,徐森光认为是上天对自己的恩赐,高兴得连鱼也不卖了,将女儿抱回渔船。看到可爱的女婴,霍月桂和徐森光的父母欣喜若狂,大家轮流抱着孩子,兴奋地给她取名字叫“徐雪儿”。有了孩子,徐家人人喜气洋洋,当天,徐森光夫妇还给女婴买了100多元一罐的好奶粉和新衣服等日常用品。
赞助费愁煞徐家
徐家都希望女婴真正成为自家人,2月5日,徐妈妈先回开平,到村委会询问收养手续,第二天,徐森光夫妇又带着女婴和两个现场见证拾女婴的妇女一起回到开平,前往开平市福利院办理收养手续,然而却被告知,收养该女婴,要向有关部门缴交8000元收养赞助费,这给并不富裕的徐家当头一击。徐森光说:“我们即使押上打鱼为生的渔船,也筹不到8000元啊。”
在采访中,徐森光一家一直没有流露将女婴交回福利院的打算,只是口口声声说希望能收养这个与徐家“有缘”的女婴。不少同情徐家的人也围上来七嘴八舌地说:“孩子是徐森光救回来的,他结婚多年,而且有没有生育的医院证明,政府应该体谅他们的特殊情况,8000元既然是赞助费,或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通。”
开平市民政局:
徐森光未具备收养条件
开平市民政局城福股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徐森光一家未具备收养条件。
该负责人表示,(组织或个人)捡拾弃婴、儿童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再由当地派出所代其寻找父母,徐森光没有及时报案而是私自将婴儿带回家的做法是不对的。徐森光在新会捡拾了女婴,要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捡拾弃婴证明,并送到当地福利院。他欲收养该女婴,可以持有效证明,前往新会民政局等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手续。
梁股长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规,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同时,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主要指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经济条件和教育能力等。经济条件是指收养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证被收养人后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一般居民的生活水平;教育能力是指收养人有引导教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能力。
梁股长表示,徐森光一家连收养婴儿的赞助费都无法筹措,说明他家未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假如他一意孤行继续抚养捡拾回来的女婴,就是违法行为。梁股长还透露,该市现有100多名具备收养条件、希望领养婴孩的人递交了收养申请。 (本报记者 陈若婵) (报料人:阿仪 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