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着破烂、污渍斑斑的墙体、天花板,潘女士烦恼不已。吴燕彬 陈颖娴 摄
本报讯 江门市区的潘女士家于2003年严重漏水后,将楼上的住户告上了法庭,并最终胜诉,不过,4年过去了,楼上的住户至今仍然没有执行法院的判决,消除房屋渗漏的现象。
起因:楼上改建 楼下遭殃
事情是这样的:早在2002年,潘女士就发现她家与邻居共用墙壁的厕所瓷砖鼓了起来,后来,厕所的天花板也出现多处渗水的痕迹,有水珠不断地往下滴。经检查发现,漏水是缘于楼上的住户将过厅改成浴室。于是,她通过居委会找到楼上业主,希望其能够进行补漏,可是,经过多次协商,楼上业主却置之不理。
法院:补漏修复 楼上负责
2003年12月,潘女士将楼上的住户告上了法庭。该住户辨称,几个月前就已经将浴室进行补漏,已经没有出现渗漏的现象,潘女士的房屋墙体出现损坏与其装修行为没有关系,而是整幢楼下沉引起的,潘女士应该追究承建商的责任。经过江门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的专业鉴定,法院认为,潘女士与楼上的住户是上下相邻,楼上的住户对其房屋进行装修时,本应充分考虑相邻建筑的安全,但是其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进行了不合法的装修,致使原告的房屋出现损坏,应当承担排除妨碍和进行修复的民事责任,将其漏水部位修补好,并对潘女士家被污损的墙体和天花板进行修复。
现状:楼上不理 照旧漏水
至今,判决书已经下达4年了,但是,潘女士告诉记者,楼上的住户除了维修过水管外,她家漏水的部位和被污损的墙体、天花板都无人过问,而且她家漏水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她曾经多次到法院要求执行判决书,但是,楼上的业主不是不开门,就是声称自己不是屋主不让进门,对维修补漏一事不闻不问。
记者近来来到潘女士的家中,发现她家的渗漏情况确实十分严重,厕所、过厅、厨房以及与过厅相连的客厅的天花都遍布水渍,批荡膨胀剥落,有的地方还了发霉,用手触摸墙壁,感觉潮湿。在厕所,记者看到,天花上不断有水滴落下来,潘女士只能用个小桶接着,地上放着从墙上脱落的瓷砖碎片。潘女士说,希望楼上的用户能够执行法院的判决,尽快修补好漏水的部位,为他们家修复被污损的墙体和天花板。
律师说法:应申请强制执行
就潘女士的情况,记者采访了五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日森。黄日森表示,潘女士在胜诉后,楼上的业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潘女士应当申请强制执行。依据法律规定,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的强制措施。如果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潘女士应请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本报记者 吴燕彬 实习生 陈颖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