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回顾
3年多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
严格把好两个法律关口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
2003年以来,共受理公安、安全、海关等犯罪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033件2141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3296件1995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犯罪案件14005件21579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12529件18754人。人均办理批捕案件数从2003年67.9件增加到06年82.7件,人均办理起诉案件数从2003年35.9件增加到06年52.6件。我们坚持做到:
1、认真贯彻从重从快方针,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针对我市刑事犯罪增加的状况,全市检察机关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把打击锋芒对准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杀人、伤害、“两抢”、绑架、敲诈勒索、强奸、有组织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几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了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街头“两抢”百日行动、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检察官怀着对党和人民忠心耿耿的政治责任感,发扬艰苦奋斗、连续作战、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作风,创新办案机制,多管齐下,提高办案效率。一是坚持对重特大刑事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制度。2003年以来,对全市发生的593起重特大刑事案件,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侦查,掌握第一手案情,引导侦查取证,把批捕审查关口前移。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做到五快,即分流快、阅卷快、审讯快、批捕快、起诉快,使案件在检察环节快捕快诉,达到“严打”效果。二是发挥整体作战威力,充实办案一线力量。在严打紧张关头,为解决力量不足问题,2006年从各业务部门抽调检察人员189人次充实到办案一线部门,实行定人、定案、定时、定质制度,保证了办案任务完成。三是积极推行建议法院适用“两简”程序。2003年以来,对3240件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普通案件实行简化审,适用“两简”程序的案件约占提起公诉案件的1/3,既保证了案件的快审快结,又使认罪服法的人得到从轻处理,化解了社会矛盾。四是大力推行办公办案信息化、自动化。全市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大力推进办案信息化,通过电脑制作法律文书,网上传递、审批,多媒体示证,有效缩短了办案环节,提高了质量和效率。
2、严把案件质量关,把握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几年来,各办案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案件质量监控机制,案件质量得到保障。2006年开展了案件质量年活动,通过落实层级把关制度、公检法之间的联系制度、重点问题、重大案件通报协调制度以及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督导,案件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如市院按照省检察院部署,组织业务骨干对2005年以来的逮捕案件质量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分析,重点对捕后撤诉、捕后不诉、判决无罪、“另案处理”等案件进行专项检查,分析问题成因,提出了改进意见,在市政法委的牵头下,召开了公、检、法三机关联席会议对提高办案质量达成共识。全市检察机关内部反贪、渎检、公诉等部门也开展了案件质量大检查,总结分析了两年来所办案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多项改进措施。在“严打”斗争中,我们执行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权,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能轻则轻,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在批捕环节,全面落实听取制度,对5238名犯罪嫌疑人都派员听取其供述和辩解。在公诉环节坚持非法证据排除制度,重大疑难案件“会审”把关,确保依法准确起诉。
3、积极参加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提出检察建议、参与重点治理、青少年心理咨询、禁毒人民战争等项工作,积极参与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对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3年来,我们先后挂点帮助台山市斗山镇和海宴镇的禁毒工作,在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共支持两镇10多万元的专项禁毒资金。开平、江海等基层检察院对违法被不起诉、取保候审的55名在校学生施行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帮教措施,使其走向新生。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完善检察长接访制和首办责任制,2003年以来,共接待和妥善处理来信来访5267件,及时办结集体访、告急访和重大涉法涉检上访案件126件,平息了一批久诉不息的老大难案件。
重点查办三类案件
构建职务犯罪惩防体系
2003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369件439人,其中贪污案103件145人,贿赂案179件200人,挪用公款案65件68人,其他22件2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55件61人,其中玩忽职守案35件35人,滥用职权案9件9人,徇私舞弊案6件7人,侵犯公民权利案2件7人,通过办案,追缴赃款赃物及挽回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5.32亿元。在办案中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重点查办大案要案。3年来,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355件,占立案总数的96.2%,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3人,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至500万元案件31件,500万元至1000万元案件6件,1000万元以上案件5件。
二是重点查办商业贿赂犯罪。3年来先后在建筑工程领域、水利工程领域、民政殡葬领域、医疗药品购销领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61宗175人,涉案金额7000多万元。
三是重点查办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利益,反映强烈的案件。3年来共查办此类案件12件26人。对负案在逃的腐败分子,开展了追逃专项行动,挑选精兵强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追逃和敦促在逃嫌疑犯投案自首。去年上半年共抓捕和敦促自首在逃嫌疑人归案9名,居全省第2位。
积极推进四项法律监督
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全市检察机关在司法活动中既配合又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纠正一批诉讼活动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执法犯法等问题。
一是加强了对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的监督。2003年以来,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拓宽立案监督渠道,共依法监督立案19件,依法决定追加逮捕1人,追加起诉6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予)批准逮捕1328人,不起诉614人。对认为审判机关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7件。
二是加大对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实现了向江门监狱的同级派驻检察室。切实加强了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3年来共向监管场所提出纠正安全隐患建议124件次,努力构筑安全防线。通过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严格执行换押制度、实行层级督办和建立超期羁押预警机制,继续保持了公检法三部门办案零超期羁押的良好局面。3年来共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7185件,实现了逐人逐案建档。2006年,全市开展了核纠脱漏管专项活动。联合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方法,基本摸清了全市545名“监外五种人”的底数及改造表现情况。
三是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2003年以来,共立案审查271件,提出、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125件,发出检察建议54件。对当事人不服正确裁判的317件申诉案,通过依法说服、解释,耐心做好息诉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
四是加强刑事申诉检察监督。2003年以来,共受理控告申诉3044件,检察机关都认真对待,根据案情逐一作出分类处理,审查处理3035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6件,支付赔偿金人民币12.14万元。对9件长期申诉、久拖不决的重点疑难案件,正副检察长亲自包案办理,协调解决,化解了社会矛盾。
狠抓检察队伍五大建设
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一是以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为先导,提高干警的政治觉悟。先后开展了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学习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争当排头兵教育。几年来获高检院表彰单位3个2人,获省级表彰单位16个28人,立集体二等功1个,个人一等功3人,二等功8人,三等功14人。
二是狠抓队伍的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健全了党风廉政责任制,每年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一级抓一级,落实到每个科室,完善了《自侦案件监督制度》、《检察人员因私出境管理制度》、《检察离职人员及检察亲属从事律师工作回避制度》、《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等10多项廉政制度,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对出现的不良苗头敢抓敢管,不姑息护短,违纪者严肃查处。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2003年以来,向人大专题报告重大工作和事项50次,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8次,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9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市共选任人民监督员60名,已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22宗“三类案件”展开实体监督,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五种情形”进行监督。
三是抓好基层建设。先后选送了24名领导干部到省院参加领导素能培训班。通过干部交流和换届新配备了4名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基层检察长、9名副检察长。各基层大力推进人才强检战略,通过多种渠道引进人才和业务培训,至今,全市检察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由2003年的40%提高到2006年的66%,研究生学历由3人增加到9人。2003年以来,共有68人通过司法考试,平均通过率为18.9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6个百分点。
四是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结合江门实际,对过去的办案办公制度、程序、流程全面梳理,制订新制度36个,修改12个,形成了近80万字共80多项的规章制度汇编,大大推进了办公办案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高效化进程。
五是检察“两房”建设和科技强检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两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帮助下,市院、新会区院、开平市院、恩平市院已顺利完成“两房”达标历史任务。江海区院、台山市院、鹤山市院的新办公办案大楼已顺利封顶。
今年工作构想
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下功夫,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江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批捕起诉工作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对严重刑事犯罪,该批捕的要坚决批捕,该起诉的要坚决起诉。同时,在审查逮捕工作中,要严格依法掌握“有逮捕必要”这一条件,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坚持不捕;在审查起诉工作中,要严格依法掌握起诉条件,充分考虑起诉的必要性,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对犯罪数额不大、情节轻微、有自首或立功情节、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的,可以视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突出五个工作重点:一是严肃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严肃查办与黑恶势力相牵连的职务犯罪,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四是严肃查办发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查办发生在新经济领域、资金高度密集领域、垄断性行业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五是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就业、就学等涉及人民群众直接利益的领域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等严重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江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