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江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法履行职权 增强工作实效
督促可持续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为了促进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江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大会的决议,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一方面,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将我市制定纲要并在人大会议上通过、作出相关决议,把可持续发展纳入法制轨道的情况,在《南方日报》、《人民代表报》和《人民之声》杂志上进行宣传,这引起了《人民日报》、中国人大新闻网等多家主流媒体的关注,认为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上的一个创新,相继进行了报道,在全国各地引起了较大反响;另一方面,抓好督办工作。一是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编制可持续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并选择试点组织实施,取得经验后在全市逐步推进;二是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及试点实施办法编制情况的报告;三是要求市政府将贯彻实施江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纲要的情况书面报告本次代表大会。市政府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意见,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确定抓紧编制可持续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选择新会区为试点并尽快制定实施办法。
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初在制定工作要点时,就确定了把听取市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镇规划工作纳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在市委召开全市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暨工业城建设现场会并下发《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后,常委会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提出了加强涉农法律监督,大力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法治环境;加强工作监督,促进市委关于农业农村各项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加强对代表涉农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促进解决农民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对解决我市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的总体工作思路,并决定将听取市政府关于中心镇规划工作情况报告,延伸到村庄规划编制的内容。常委会党组的工作设想得到了市委的肯定和支持。2006年11月,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镇村规划及建设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求市政府进一步提高对新农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理顺镇村规划管理体制,加快镇村规划编制进度,做到依法规划、依法管理,使我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有序地开展。
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和监督。3年多来,常委会结合每年审查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坚持提前介入到财税、经贸等部门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审议做准备。对审计部门审计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责成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从而使监督工作有所创新,真正落到实处;同时,为了实现对预算从一般性的审查过渡到实质性的监督,常委会督促政府及财政部门持续推进细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工作,逐年增加部门预算监督试点单位,利用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在省内率先推进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的计算机与财政部门的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联网,实现了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在线监督,加强了对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和有关基金等使用的绩效监督,推进了财政综合预算的改革步伐。
开展执法检查,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了推动自主创新和节约能源,建设节约型社会,2006年,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节约能源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促进市政府及其部门依照科学技术进步法和节约能源法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不断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提高经济效益和能源利用效率。3年多来,除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执法检查外,常委会还先后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行政许可法、消防法、劳动法、工会法等10多部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促进公正司法与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重视对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加强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以保证公正司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本届常委会任期内,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要求“两院”认真依照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要求,狠抓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常委会把信访作为联系群众、了解民情的窗口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按照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要求,建立健全了人大信访工作责任制。3年多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全国人大、省人大转交的信访事项2357件次,接待群众来访1477人次,对所反映的问题及时转办、交办、督办,限时办结率达到100%,妥善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城市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纠纷等问题。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城市总体规划是涉及我市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常委会十分关注新会撤市设区、市区范围扩大后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并组成4个调研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实际,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市直和三区有关部门及部分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常委会把规划草案分发到全体市人大代表手中,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于2004年12月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的报告,对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交通建设、市政设施建设规划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并作出了相关决议。决议要求市政府在实施规划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完善规章,保证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科学性,努力使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规范化、法制化。为了改善我市交通状况,加快滨江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接受珠三角先进地区的经济辐射,加快经济发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滨江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事项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为加快滨江大道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法行使任免权。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相结合,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对拟任干部严格把关,努力实现市委任用干部的意图。3年多来,常委会共依法决定任命45人次,任命87人次,批准任命11人次,决定免职10人,免职33人,批准免职7人,撤职4人。
加强宣传工作。常委会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工作,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宣传人大工作,《人民日报》、中国人大新闻网等主流媒体都有我市人大工作及代表履职情况的报道。为进一步深化人大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民主法制建设和坚持人大制度重大意义的认识,常委会还以纪念人大制度建立50周年暨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25周年为契机,召开理论研讨会,并将优秀论文汇编成册。2006年第十五届“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我市有3件作品获奖,获奖等级和获奖篇数,均排在全省各地级市前列。
健全代表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加强培训,努力提高代表素质。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和中发〔2005〕9号文件的精神,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有效地提高代表的素质,增强了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一是抓代表的全员系统培训。新一届人大代表产生后,我们先后举办了3期全市人大代表培训班,邀请省的领导和专家教授就人大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如何提高议案、建议的质量等履职的基本知识对代表进行全员培训,为代表正确行使国家权力打好必要的基础。二是抓专题培训。根据代表履行职务的需要,我们不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加强对代表进行履行职务业务知识培训。比如,行政许可法实施前夕,举办学习行政许可法讲座,邀请省政府法制办的领导进行辅导,常委会组织代表参加学习,努力提高代表的法律水平。三是以会代训,典型带动。换届以来,常委会先后召开了两次代表工作座谈会,进行总结交流,并组织开展争创先进代表小组和争当代表积极分子活动,通过表彰先进代表小组和代表积极分子,总结推广代表小组活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以代表积极分子履职的典型经验,带动和影响周围的代表,不断激发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办理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常委会把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坚持全面督办、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召开议案、建议交办会和邀请代表参加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视察、调查等形式,加大督办力度,使议案、建议的办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立的“关于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议案”和“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议案”经过跟踪督办,截止2006年11月底,全市免费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3.442万人次;2006年度,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78.15%。通过对议案的督办,使全市农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议案》被2006年3月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立为议案后,常委会及时督促市政府组织实施。按照大会决议的要求,在市政府研究制定了《江门市加强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常委会备案后,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专题审议,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市政府将议案实施情况书面报告本次大会的全体代表,接受全体代表的监督。此外,常委会还重视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每年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所提的“关于倾力支持‘开平碉楼与村落’项目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建议”和“关于强化江门市电信市场的管理的建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其列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专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建议的办理情况汇报。通过督办,促使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及时解决申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使申遗工作顺利通过专家组的初评;通信市场秩序明显改善,收费更加透明公开,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本届任期内,代表共提出建议637件。通过认真督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比率逐年提高,2006年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7.6%。
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适应时代发展 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政治素质。认真学习中共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发〔2005〕9号文件、《江泽民文选》、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大局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为民意识。
树立良好学风。常委会坚持学习制度,在执法检查或审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之前,都坚持先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请专家辅导。通过学习,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素质,进一步领会立法宗旨,抓住检查重点,为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打下了基础。
转变工作作风。常委会注重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了解和研究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碰到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换届以来,常委会先后对历史遗留的两所小学的“改薄”问题以及农村“三化”、国企改革、侨务工作、外贸出口企业出口退税、交通网络规划建设等问题开展了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将调研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促使“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侨务工作的调研报告得到全国人大的肯定。
健全工作机制。
要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牢牢把握三项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必须围绕中心抓重点,增强监督实效。三是必须紧紧依靠代表,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四是必须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 (江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