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支行)有关负责人作客民生热线,就《反洗钱法》实施情况、打击洗钱行为以及个人购汇等问题与市民进行交流。
支取超过5万元现金,应按规定出示证件
有市民反映,自己在银行网点支取6万元现金时,银行要求其要出示证件并进行审核。他不知道这是不是与反洗钱行动相关?
支行负责人表示,市民在金融机构网点进行现金收支时,必须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储蓄管理条例》、《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根据2002年开始执行的《广东省现金支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市民在广东省内金融机构网点支取现金超过5万元现金时,柜台经办人员应要求取款人出示取款人和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经储蓄机构负责人核实后方可支付。《广东省现金支付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在事实上确实有利于防范与打击利用现金交易进行诈骗、洗钱、逃税等经济犯罪活动。
2月1日起,个人购汇标准提高到5万美元
由于是侨乡,我市不少市民有个人用汇方面的需求,部分市民从事黑市外汇交易。
支行负责人表示,市民在进行黑市外汇买卖时一般是为获取外汇或赚取买卖差价,不涉及上游犯罪活动,这类黑市外汇买卖行为不能认定为洗钱罪。虽然进行黑市外汇买卖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洗钱罪,但是犯罪分子往往会通过地下钱庄进行黑市外汇买卖,跨境转移资金,达到掩饰、隐瞒非法资金来源的目的,实施洗钱犯罪。此外,黑市外汇买卖本身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对于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或者倒买倒卖外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强制收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外汇金额3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目前国家进一步放宽政策,便利个人外汇收支活动,基本上满足个人用汇需求,现在个人购汇限额已经放宽,凭个人身份证每人每年可购汇2万美元,从今年2月1日起购汇标准提高到5万美元。(本报记者 严建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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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交易的标准是多少?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以下交易情况属于大额交易: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四)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