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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9 9:02:03
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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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一市民致电本报,称他是一名个体工商户,前不久,他到蓬江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时,工作人员告知要先办理《劳动年审手册》年审,才能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年审手续,该证的年审费用是50元/年。据说,办理《劳动年审手册》年审,要根据个体户的营业执照生效时间一次性补缴《劳动年审手册》年审费,如10年,要补缴10年的费用。该市民咨询是否有此规定。
记者就此采访了蓬江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解释说,社会保险登记证每年检验一次,年检期为每年10月至12月,年检满4次要更换《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年检须填写《社会保险登记年检表》,并需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年审合格证、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和近3个月地税通用缴款书。之前没有办理《劳动年审手册》并进行年审,或中间缺失劳动年审的,要先办理《劳动年审手册》年审,然后才能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年审手续。该工作人员还说,《劳动年审手册》的年审费确实是50元/年,并且需要根据个体户的营业执照生效时间进行补缴。他还介绍,1999年广东省出台了一份关于劳动年审的文件,文件规定,从1999年起开始对劳动年审合格的用人单位发放劳动年审合格证,所以,即使补缴,也是从1999年开始,而不像该市民说的,如果个体户的营业执照10年前生效,就需要补缴10年的费用。(本报记者 娄丹) |
《江门日报》2007-1-9日 B2版 【 民生 】版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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