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是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但已过数日,我市年入12万元以上者仍无1人办理个税申报。据悉,这一情况不仅出现在我市,周边广州、深圳等城市的高收入者,目前主动办理个税申报的也寥寥无几。(见《江门日报》1月6日A01版)
“年入12万元以上者须自行申报个税。”据了解,各地对此项个税新政都做了大量宣传,有关税收部门也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但为何数日之后,我市仍未出现申报第一人呢?笔者认为,其中至少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新政策刚刚出台,多数符合上述标准的纳税人仍处于观望状态,缺乏及时申报的意愿。国人多有为富不露的习惯,他们不愿意或是不习惯将自己的身价完全暴露于众,害怕引来太多人的关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藉于此,虽然政策已经出台,但他们仍然选择了观望态度,而不愿成为“出头鸟”;另一方面,很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他们虽不缺乏申报意愿,但却缺乏申报的能力。据悉,办理个税申报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建立家庭理财账户,各种收入、纳税情况应保留账单等,可现在我们的很多企业账务管理混乱,而大部分的家庭更是缺乏账务管理意识。申报者连自己都搞不清楚到底有多少收入,又如何能寄希望于他们主动去办理申报呢?
显然,要使个税申报新政策得到有效实施,笔者认为,一方面需设法激发纳税人的申报意愿,另一方面,还要提高纳税人的申报能力。
我市地处经济富庶的珠三角地区,工商业发达,年入12万元以上者大有人在。一些高收入者,如国企高管、民企老总、资深律师等,他们中有很多人受过良好的教育、具备较好的纳税意识、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这些人应及时主动办理申报,而不该像众人一样长期观望甚至存有避税心理;同时,我们的税务部门也应行动起来,一方面要加强对目标纳税人的核查和监控,动员他们及时履行个税申报义务,另一方面,还要提高服务水平,让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深切体会到纳税的光荣和纳税人的权利;此外,全社会的纳税人,尤其是高收入者,应努力提高自己的纳税能力,要对自己的收入情况、纳税状况了如指掌,以便及时申报纳税。相信随着全社会纳税意识的提高,税务部门配套措施的完善,个税申报新政一定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弓长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