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近日有部分媒体报道江门、韶关、梅州、湛江、潮州等五市固定电话资费调整的报道有误。据了解,目前广东电信和省物价局正与相关媒体就更正事宜进行沟通。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从2007年1月1日起调整韶关、梅州、江门、湛江、潮州五市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域划分及部门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即上述地区的固话通话费调整后由原来的营业区间每分钟0.20元、0.30元改变为“首次3分钟0.20元、以后每分钟0.10元,通话费平均单价由0.215元/分钟降低为0.091元/分钟,平均降价幅度达57.7%”。
据市物价局透露,经广东电信有限公司和省物价局证实,以上报道有误。首先,现执行的资费标准没有前3分钟0.20元,以后每分钟0.10元的资费;其次,省通信管理局、省物价局相关文件中规定:营业区调整后,营业区内及各营业区之间固定电话本地通话费按现行有关标准执行,并没有更改资费标准。
据介绍,省信管局与省物价局虽联合下发了文件,但文件所提及的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调整早在新会撤市设区时就已经调整为6个营业区,资费调整也于2003年1月1日将江门拨打新会营业区的资费标准由原每分钟0.30元调整为每分钟0.20元。截至目前,广东电信江门分公司也没有收到总公司方面任何关于资费调整的文件,也就是说电信公司并没有打算于2007年再次对固话资费进行调整,即2007年本地网现行执行的资费标准将维持不变。广东电信江门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对市民做好解释工作。(本报记者 娄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