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罢《江门日报》1月2日A01版《我市欲规范瓶组站管道燃气价格管理》一文后,笔者拍手称快,文中称,我市将在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江门市区瓶组站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并召开价格听证会后,按法定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笔者一直都没弄明白,为什么笔者所用的管道燃气价格会那么昂贵:目前为15元/立方米,几乎是国内众多大城市所用管道燃气价格的10倍。最令笔者不解的是,价格说变就变,通常都是在公告栏贴出一纸,称接上级通知,对燃气价格进行调整。一直给管道燃气用户一个印象:江门的管道燃气价格太混乱。我市的物价部门是应该、也是时候对管道燃气价格进行规范管理了。笔者希望,通过价格听证会,管道燃气的用户能用上物美价廉的燃气!
《我市欲规范瓶组站管道燃气价格管理》一文中还提到,“如果由燃气经营单位安装瓶组站燃气管道,收取了初装费并负责供气的,应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用户适当气价优惠。”笔者认为,如果真的是这样实施优惠的话,能否将“一定期限”改为“一定气量”?
因为就拿笔者来说,平时很少在家做饭,所以每个月所用的管道燃气有限,最多一个月也就用3立方米左右,平时也就1立方米左右,但一些家庭成员多,是“用气大户”。如果真的是在“一定期限内”给予气价优惠,那像笔者这些“用气小户”明显吃亏了,因为当初大家都是交纳了一样多的管道燃气初装费,所以笔者建议,如果真的要给予气价优惠的话,有关部门可否考虑将“一定期限”该为“一定气量”?这样就更加公平和合理。
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