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手扶机各用户: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决定从2007年1月4日开始征收2007年度摩托车、手扶机养路费和通行费(年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摩托车养路费每月17元,手扶机(含亦耕亦运)养路费每月34元。2007年1月4日至2007年5月10日为摩托车、手扶机养路费统缴期。在统缴期内缴费按10个月计征,摩托车为170元,手扶机为340元。2007年5月11日后缴纳养路费者,按12个月计征,并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
二、2007年度摩托车通行费(年费)54元。
三、车主缴费时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新车办理缴费入户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四、征费地点:
江门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农林西路88号,电话:3525173)
江门市区地方公路管理站(育德山庄建德街27栋25号,电话:3913961)
礼乐交管所(礼乐镇乐成街即礼乐二路西侧礼乐行政小区内,电话:3623338)
外海交管所(外海镇朗溪大路4号,电话:3791502)
荷塘交管所(荷塘镇篁湾工业区车站2楼,电话:3713456)
潮连交管所(潮连青年公路89号,电话:3728483,该所收费至统缴期结束)
杜阮交管所(杜阮镇国土综合楼地下,电话:3679009)
棠下交管所(棠下镇新城区福泉路3号,电话:3582338)
江门市交通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