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在市委的领导下,我市努力践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市工作呈现出扎实有效、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2001年,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作出“加强领导,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大依法治市工作力度,紧密联系各条战线、各部门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地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方面办几件实事。”;2004年,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上,市委书记陈继兴同志提出将依法对实施“十项民心工程”进行监督作为依法治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按照《江门市落实“十项民心工程”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市委为贯彻落实中央作出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把抓好农民增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建设、社会保障和固本强基“五项工程”列入《江门市2006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抓落实。
加强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
在“十五”期间,我市还加强了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并建立健全法制工作联络员队伍,使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进程积极向前发展。
市委把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作为依法治市的基础工程来抓,重点抓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市、区领导班子成员及市直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的法律讲座;坚持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坚持举办学法为必修课的各种类型干部轮训班;坚持公务员每年学法考核登记制度。多年来,全市共举办了近30次领导干部学法专题讲座,50多期有学法课程的处级干部主题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科级干部以及妇女干部轮训班等。市委主要领导还就“邓小平的法制理论与依法治市”、“坚持以法为上、以法为大、以法为尊”、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权与法、政策与法律、情与法、执法与学法“五个关系”等作专题报告会,有效地推动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市自1999年6月建立“落实执法责任制联络员”汇报制度以来,市直已有73个执法单位配备了联络员,实行定期汇报制度,汇报本单位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的情况。这也对提高依法治理和依法办事水平,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程起着积极的作用。
积极推进司法公正
在市“依法治市”的方针下,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所都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法律服务,增强自身司法效能,使部分弱势群体受惠。
我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检察监督职能得到强化。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赋予的职责,提高执法水平,为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新的成绩。公安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市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维稳的职能作用,有效地维护全市的社会稳定。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得到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得到落实,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得到有序开展,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全面创建“民主法治村”
我市把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依法治市的基础工作来抓,既抓住“固本强基”党建工作,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基础,又突出抓好农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全面创建“民主法治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4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视察了我市蓬江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白石行政村,对白石村委会的经验给予充分的肯定,并欣然题词:“把白石村建设成为全省现代模范村。”目前,全市各地农村已全面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每个村委会基本做到“建一栏、设三会、定三规、立四制”(即建立村务公布栏;设立村民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理会;规定村委会监理会理财活动日、村委会村务公开日和每年年初召开村民大会;建立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有力地推动了“三农”工作实现跨越式的发展。
经过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努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步入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城市形象明显提升。在接下来的五年当中,我市将继续坚持“依法治市”的基本方略,使我市朝更和谐的方向发展。(本报记者 李昕 实习生 陈颖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