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2月1日电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国家统计局1日公布的最新调查数据表明,截至2006年4月1日,全国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
据初步统计,我国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占残疾人总数的比重分别是:视力残疾1233万人,占14.86%;听力残疾2004万人,占24.16%;言语残疾127万人,占1.53%;肢体残疾2412万人,占29.07%;智力残疾554万人,占6.68%;精神残疾614万人,占7.40%;多重残疾1352万人,占16.30%。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长、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在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以来,我国残疾人的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掌握最新实际情况,为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法规、政策提供重要依据,国务院批准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