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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0 9:31:32
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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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本报日前报道了江门市区金发酒店、大红鹰酒店无证经营停车场的情况后(详见本月8日B02《市区两酒店无证经营停车场》),蓬江工商部门昨日正式作出反应,向两酒店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限令两酒店在一周内完成整改,办理好有关经营停车场的手续、证件。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前往两酒店的停车场进行暗访。在大红鹰酒店的停车场,当记者一行两人驾车驶入停车场后,马上就有一保安上前要求收取停车费。当记者表示只停一会儿,马上就走时,该保安表示不论时间,都要收取5元的停车费。在交给保安5元钱后,记者得到了一张自制的“大红鹰酒店停车卡”,上面没有任何税务部门的标识。随后,记者又来到金发酒店停车场。在保安的指挥下,记者驾车驶入了停车场。停车完毕后,保安并没有向记者收取停车费。当时,停车场内还停放着10多部车。此后约30分钟后,记者没看到有车辆驶入停放,便驾车离去。
根据暗访的情况,记者昨天上午与蓬江工商分局的有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反映了大红鹰酒店目前仍在收费的事实,该负责人表示将立即进行调查并查处。昨天下午,记者再次与该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负责人表示已经向两酒店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两酒店在一个星期内整改完毕。另外,对于市区其他停车场存在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将通过日常的巡查来进行规范,一旦发现违规经营的行为,将进行查处。 (本报记者 付学超) |
《江门日报》2006-11-10日 B2版 【 民生 】版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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