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工作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消防事业社会化已成为消防安全现代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消防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富强江门、和谐江门作出新的贡献。
一、认清形势,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消防工作。
当前,我市经济进入一个快速增长期。2006年1-10月,全市GDP达到750亿元,增长14.8%。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要确保全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消防工作必须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消防工作必须与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进程以及科技、教育、文化等事业统筹推进。在“十一五”开局之际,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全面阐释了新时期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主要措施。这一新时期指导消防工作发展的重要文件,对于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省政府也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我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全社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和谐江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消防社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建立起“政府领导、行业管理、消防监督、法人负责、全民参与”的消防管理机制和完善的消防工作责任机制,才能适应消防社会化的需求,才能保证和促进消防社会化健康、协调发展。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都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监督;二是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考评;三是强化责任查处力度。对失职、渎职引起火灾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建立保障机制,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承担灭火救援和处置各种灾害事故任务,必备的装备和基本的业务经费保障尤为重要,因此,要制定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提升后勤综合保障能力,确保消防部队业务经费。要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实施,加快公安消防站建设步伐,加强市政消火栓和消防车通道建设,加强消防通信指挥建设和建立完善消防抢险救援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在全市范围内快速有效地开展统一调度、指挥扑救和处置工作。要按照“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要求,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相结合的消防安全防控体系。
四、建立火灾隐患整改机制,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
建立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坚决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消防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消防工作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治理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源头。治理火灾隐患,要充分认识和掌握火灾发生的客观规律和联系性,突出关键、抓住火灾源头,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控制和治理火灾源头上,真正做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措施到位,标本兼治,建立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坚决消除,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从严处理。同时,要大力推广使用智能报警逃生门锁、多用途消防救生梯、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新型消防应急照明灯等消防新产品,切实提高社会防控火灾的整体水平。
五、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宣传和教育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有效措施之一,要把消防宣传的责任落实到各行业、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中,形成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氛围,不断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农村“四进”工作。要举办多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培训班,开放消防站,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消防基础知识,掌握防灭火的基本技能,提高对消防工作的认识及工作的责任感,使消防工作更好更快地走向社会,进入家庭,深入人心,从而树立起大消防观念,形成大宣传格局,全面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达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目的。
六、发挥公安消防部队主力军作用,提高防控火灾能力。
消防部队作为防火、灭火工作的骨干力量,担负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命,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消防行政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消防行政管理机制。在消防管理和火灾预防方面,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执法为民,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研究推出消防行政管理改革和利民便民的新举措,建立整改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大整改火灾隐患的力度,坚决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从根本上改善城乡防火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在灭火救援方面,充分发挥消防部队人员、装备器材和快速反映的优势,扎实做好火灾扑救工作,稳步推进抢险救援工作,更加广泛地承担社会抢险救援任务,切实履行好救灾、救难、救险、救急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