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5月换届以来,新会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新会区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对重大事项强化监督
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把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作为一项基本职责来抓,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先后开展《环境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工会法》、《招标投标法》、《行政许可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或听取汇报。每年听取、审议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汇报已经形成制度。这些汇报涉及政府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开发建设项目和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
新会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第一季度审议通过政府相关工作汇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召开区人大和区政府工作座谈会,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正副区长共坐一堂,相互沟通、共同商讨、促进工作。每年根据需要,对饮用水源保护等重点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并致函区政府。组织对“十项民心工程”、银洲湖区域发展、西坑垃圾处理场、紫水河和会城西入口改造环境整治、交通重点项目等工作情况进行视察,促进新会区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常委会根据新会区的实际需要,作出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依法治区、加强代表工作等决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银洲湖区域规划的决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等决议。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城市分质供水的议案,经审议予以立案并形成决议,目前,议案决议正在落实。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新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决议》。
常委会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3年多来,共任免干部168人,其中任职121人,免职37人,接受辞职10人,保证党委推荐的人选依法任命。
加强和规范代表工作
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按区域、行业特点建立15个代表联组,形成代表联系网络,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评议工作、代表学习培训等制度,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试行代表向选民述职、区长约请代表、代表活动月、代表法律咨询日、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等,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容,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增强民主法制意识
常委会从加强队伍、阵地建设入手,不断拓展人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对人大宣传工作的主动性。认真办好人大常委会会刊,开通新会人大网页,扩充信息量,提高宣传时效,大力宣传人大常委会的具体工作。加大对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力度,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了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参加咨询日活动,运用图片、宣传栏和发放宣传单张等形式进行宣传法律法规,宣传人大制度,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常委会与有关部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促进了农村的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常委会注重发挥在依法治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配合区委召开新会区依法治区工作会议,推广区公安分局、经贸局、罗坑镇、沙堆镇独联村和双水镇人大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常委会通过听取政府关于实施新会城市综合管理规定情况汇报,要求区政府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规定》。常委会重视新会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听取换届选举情况汇报,把好选举工作关键性环节,新会区189个村委会和32个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支持区政府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组织自身建设,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设立村务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促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提高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和水平。常委会督促“两制”进一步落实,听取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汇报,支持检察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抗诉条件审查案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本报记者 谢富瑞 通讯员 陈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