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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3 8:19:42
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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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该局日前对我市流通领域销售的胶合板进行质量监测抽检,结果表明,我市的胶合板质量不尽人意,不合格率达62%,不合格胶合板中近半数属有害物质甲醛超标。
据了解,这次监测共抽查了台山、开平、恩平、鹤山、蓬江、新会等市(区)28个经营单位销售的100个批次的胶合板,其中合格38批次,合格率为38%;不合格62批次,不合格率为62%。
本次主要抽查了建材市场、门店销售的胶合板,对其厚度、胶合强度、含水率、甲醛释放量等4个内在质量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厚度允差及甲醛释放量超标,其中厚度不够的有48个批次,占不合格样品总批次的77.4%;甲醛释放量超标的有29个批次,占不合格样品总批次的46.8%。统计显示,在不合格批次中,江门市区的胶合板居多,有23批次,其次鹤山市为12批次,台山11批次,开平9批次,恩平7批次。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甲醛对人的皮肤、眼睛及呼吸道具有很强的刺激性,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将其列入人类可疑致癌物质。从这次质量监测抽查的情况来看,我市流通领域胶合板的质量问题仍然严重,应引起注意。
目前,市工商部门已面责令经销单位对不合格的胶合板立即停止销售,力保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另一方面对抽检中不合格的胶合板,除责令下架退市外,还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经销单位进行处理。 (严建广 李素彬 梁志 詹斌)
江门市区销售的甲醛释放量超标的胶合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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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日报》2006-11-3日 B2版 【 民生 】版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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