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在改善金融环境中必须处于主导地位
1、积极发挥地方各级政府对金融环境改善和金融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建议成立市政府金融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市金融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建立市金融业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牵头,建立有财税、工商、政法、质检、海关、媒体、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等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制订金融环境建设规划,不断优化金融环境。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打造“诚信江门”。一是大力开展建设诚信江门的活动,努力营造重信用、讲信用、守信用的社会风气。二是加强对全社会信用环境的治理与执法,支持金融企业打击各种逃废债及保险欺诈行为。三是积极支持和配合金融机构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管理体系。四是积极推动企业统一信用评级。
3、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发展。一是加大政府对信用担保业扶持力度。根据我市财力的实际情况,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并引导该中心吸纳社会资金参股。二是市经贸、人行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要强化对担保公司的指导,探索组建担保协会。三是促进担保机构与银行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尽量降低各项交易成本。
4、加快发展资本市场,改善企业融资结构。一是全力推动各种所有制的优质企业通过主板、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市融资。二是积极促进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的方式再融资,从而增加江门区域范围内的资本总量,实现规模扩张。三是努力营造有利于发展资本市场的良好环境。建议市政府成立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领导小组或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我市利用资本市场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5、进一步扩大和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一是以我国入世为契机,积极吸引外资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二是大力发展中小型的地区性商业银行,尤其是地方性民营银行。三是争取设立开发银行。四是加快设立邮政储蓄银行。
二、银行作为金融链中的主体,必须发挥重要作用
1、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预防和控制金融风险。一是要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沟通机制。人行、银监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监管信息交流沟通,妥善处理和解决金融监管中的政策协调问题。二是建立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制度,设立金融数据信息库,实现金融监管数据信息的计算机联网。三是建立科学的区域金融监测体系。四是培育和发展金融业行业自律组织,设立金融同业公会。五是加强对有问题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研究。
2、加强货币政策窗口指导,增强货币政策传导效果,为实现辖区金融稳定奠定基础。一是密切关注信贷资金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和不同企业间的动态变化和风险状况,及时进行信贷风险提示和信贷政策“窗口指导”。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改进对大企业、大集团的授信制度,防范信贷集中而积聚的风险。三是积极运用好货币政策工具的调控作用。
3、加快信贷管理体制改革,合理配置金融资源,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一是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二是要制定科学的、切合实际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三是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地方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
4、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努力提高金融机构的综合竞争力。我市金融机构要积极转变观念,增强营销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业务品种,拓宽贷款渠道,尤其是要积极拓展金融业务品种,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
三、企业坚守诚信,是改善金融环境的重要根基
1、坚守诚信观念,是企业立身之本。“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兴”。企业要想获得银行的进一步支持,必须努力增强信用意识,提高自觉还贷意识和行为,以实际行动取信于银行。
2、增强综合实力,才能赢得银行信赖。为赢得银行的支持,企业必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优化股权结构,切实完善内部治理机制,使其真正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二是扩大经营规模,增强产品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产业集中度,努力增加规模效益。三是大力提高经营者素质,强化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3、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主动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争取银行支持和合作。
杨伟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