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美国家庭收养的江小新回市福利院“探亲”,与该院工作人员合影。(资料照片)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江门市福利院获悉,从1996年至今,该院共有200多名孩子被美国、加拿大、挪威、比利时等比较发达国家的家庭领养。
该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几年,经常有收养我市福利院孩子的美国家庭在美国“刘洛文USAA”收养组织的组织下回到福利院“探亲”,每年的圣诞节,福利院的工作人员也会邮寄贺卡给那些被国外家庭收养的孩子。通过对这些家庭的回访以及他们掌握的情况来看,这些被国外家庭收养的孩子大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享受到了小家庭的温暖并获得了良好的教育。
据介绍,让人高兴的是,他们的养父母都坚持让这些孩子学习汉语,回来“探亲”时,孩子们都能用汉语进行简单的交流。前不久,江小红随美国的养父母回来探亲,当时,福利院的阿姨问她:“你觉得中国什么最可爱?”她毫不犹豫地回答:“中国人最可爱!”这句话感动了在场的人。这位工作人员说:“她能记得自己的祖国和家乡,我们感到很欣慰。”
这位工作人员说,他们希望福利院所有的孩子都能找到自己的“小家庭”,因为不管是被国内家庭收养还是被国外家庭收养,这对他们的学习、成长都有好处,同时也能减轻福利院和地方财政的负担。
据了解,我市福利院从1991年开始做送养工作,从1993年开始开展涉外送养工作,以后每年都会不定期地把院里符合条件的孩子的姓名、照片、来源等资料,上报给省涉外收养中心,经审查合格后,省收养中心再转交给我国惟一负责涉外收养的组织——中国收养中心,再由中国收养中心转给美国等国家的收养组织。有意收养者会根据孩子的照片等相关资料挑选,选中后就开始办手续。办完了本国的手续后,中国收养中心才向收养者寄发获准收养的通知书,之后,外国人还要在我国办理一系列相关手续。整个涉外收养过程要用1-2年的时间。(本报记者 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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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至少有5万名儿童
被外国人收养
我国民政部一位熟悉涉外收养工作的官员透露,目前中国和加拿大、挪威、比利时等15个国家建立了跨国收养合作的关系,涉外收养已经成为我国抚养、安置弃婴和孤残儿童的一种重要方式。据相关部门统计,自1992年至1998年,我国共有2万多名儿童被外国人收养,1998年就有5200个领养个案,且正逐年递增。民政部一名官员说:“以此估算,中国目前至少有5万名儿童被外国人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