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消委会公布了第三季度全市各级消委会受理投诉的热点问题,在这些统计中,手机类投诉位居所有投诉中的首位,共有80宗,其中质量问题投诉64宗,比上季增加37宗,手机投诉已经成为难以解决的顽症。
据消委会工作人员分析,手机虽然早已成为日常消费品,“三包”规定也已颁布施行多年,但仍有个别厂家只顾抢占市场,甚至抱着“捞一把就走”的思想,将正常的市场秩序搅乱,不法行为大行其道,导致投诉量居高不下,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市消委会的工作人员再次提醒消费者:购买手机一定要索取正式发票、保修单,查看附件是否齐全,当面验清货后再交款。手机出现故障后,一定要到说明书中所列的维修点进行修理,不要忘记索取维修记录,特别是维修时对于改头换面,即把二手机当作新机卖和对手机部件偷梁换柱的伎俩更要认清楚,以免吃哑巴亏。 (严建广 范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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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类投诉的四个特点
一、质量问题是重点。在80件手机投诉中,质量问题达到64件,占80%。问题仍然集中在屏幕无显示或乱显示、自动关机、按键失灵、外壳破损、杂音、电池待机时间短。一些厂家出厂的配置是单电池,经销商为了吸引消费者,增加一块电池,但有时问题往往就出现在这块电池上。
二、销售环节良莠不齐,消费者难辨真假。虽然手机投诉很多,但消费者针对正规的、重视市场和信誉的厂家的投诉较少,主要问题出现在流通环节。一些无证非法经营者采取以假充真、甚至用旧机冒充新机的手段欺骗消费者;一些经营者随意更换经营地点,销售“水货”手机,出现问题后,以消费者不正常使用、碰撞、进液等故障情况为由不予包修;以破损或无包装为理由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三、售后服务和维修不规范。手机“三包”规定对售后服务责任采取“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不正规的经销者存在只销售不维修的问题,所以出现问题后无理由拖延退换货的时间,动辄就要求消费者去检测;返厂维修时间过长,又不按规定提供备用机;维修人员资质低,维修点规模小,多次维修后手机仍无法正常使用;不当面明示故障现象,不如实填写维修记录;更有甚者,使用旧配件欺骗消费者。
四、鉴定机构少,责任难确定。消费者对经销者、生产者的鉴定结果不能认可,而指定的鉴定机构又比较缺乏,程序繁琐、费用偏高,同时还存在没有故障标准致使消费者无奈放弃的情况。 (严建广 范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