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政府对土地的调控。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有赖于政府有力的调控。首先,应严把征地关。能不征的不征,能少征的不多征。其次,严把批地关。对确需用地的项目,应有明确的投资强度和容积率要求。第三,掌控土地资源一级市场。政府应通过征、收、购、换等方式储备土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从而真正掌握土地资源一级市场的调控权。
二、抓好土地规划修编。长期以来,由于规划工作未能到位,土地管理工作总是处于无序、被动、事后管理的状况,这是土地规划滞后造成的恶果,因此,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尽快将土地规划的修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早启动全面修编工作,根据“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生态环境”的总原则,在切实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各业用地,以满足社会、经济、环保协调发展的需要。
三、采取强有力措施盘活存量土地。一是积极进行债务重组,盘活银行抵押土地;二是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兑现对农民的征地补偿,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盘活存量土地;三是用好用活土地管理政策,通过调整、置换等办法解决现有存量用地分散、利用率低的问题;四是采取积极措施,盘活旧村庄、旧公路、旧学校等废弃的建设用地。
四、集约利用工业用地。一是合理调整工业用地选址。小项目原则上不单独选址,一般都要进园区,即工业要向园区集中;二是认真贯彻国家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结合江门实际,大力推进集约用地,通过以最小的土地面积,发展更多的建设项目,提高投资强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三是适当调整土地用途;四是充分发挥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聚集和辐射作用,提高集约利用水平,并争取将该区域提升为国家级开发区。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靠区域内现有省级开发区和工业用地集中区,结合行政区域的调整,打破建制镇行政区域布局,对工业用地整合和集中连片开发,形成“数镇一区”、“数镇一带”的工业发展新格局。
五、坚持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原则。对新增的商贸用地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商贸用地转让,一律采取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出让,其土地成本可分年度摊销;对工业生产性用地和存量的商贸用地可实行年租制,这样既可减轻企业一次性的负担,同时也可为财政提供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对公益性用地应严格按征地(征购)程序和补偿标准执行,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六、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对于城市未来的发展,应采取组团式、中心城市带卫星城镇的发展模式。目前,江门市市区建城区面积为95平方公里,人均占地71.7平方米;台山市建城区为21.8平方公里,人均占地77.25平方米;开平市建城区为26.8平方公里,人均占地94.7平方米;鹤山市建城区面积为13.7平方公里,人均占地90.1平方米;恩平市建城区面积为16.7平方公里,人均占地95.9平方米。以上数据说明,城市化程度越高,占用土地越少。从节约土地的角度出发,今后城市化的重点应是大力发展大、中城市。城市建设规划必须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严格科学的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城市建设的用地规模,建设土地节约型的新型城市。
七、保障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各级干部要处理好加快发展与依法依规用地,保障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开发商利益与维护农民利益的关系,特别是对征地农民的利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反升。今后,对拖欠征地补偿款的用地单位,坚决不批新的用地;对征地补偿款不到位、安置责任和措施不落实而引起群众上访,且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坚决暂停该地区的建设用地报批,切实维护征地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
八、科学考核领导干部政绩。应积极探索以单位用地的财政收入和GDP经济指标作为衡量地方领导政绩的一个主要考核标准,通过消耗资源和产出的比率硬性定量考核,使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防止靠大量出让土地来换取一时经济发展的短期行为。
市委政研室经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