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问题向来是市民关注的焦点。10月14日上午,主题为“价格系民生——民生价格大对话”的全市物价局长大接访活动举行,我市两级物价局长现场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同时,市物价局还组成了1个执法检查组现场待命,随时准备出动查处现场群众反映的问题。据统计,全市共接受市民咨询、投诉84人次,大部分投诉、咨询在接访现场就得到了顺利解决。部分价格投诉问题,如物业、医药、电信等收费问题,由于需进一步调查取证,物价部门保存了有关证据和资料,并承诺以最快时间给予答复,告知查处结果。
记者在接访现场看到,接访活动还没开始,就已经有市民早早来到活动现场等候了,整个接访活动过程中,前来咨询和投诉的市民络绎不绝。市民们所反映的问题涉及面很广,但比较突出的问题则主要集中在物业管理收费、管道煤气收费、通信行业收费等几个方面。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现场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杨惠敏 摄
管道燃气初装费
同类小区收费差别大
来自市区某楼盘的赵姨和该楼盘的其他三个业主一起,来到了物价局长面前,投诉其所居住小区收取管道煤气初装费价格偏高、收费名目繁多的问题。赵姨说,她们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收取的管道煤气初装费为4000多元,而市区同类小区一般的收费均为2000多元,她们小区所收的燃气开通费也比其他小区贵很多,除此之外,在管道燃气方面,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还向业主收取了其他名目的费用,并称如果不缴齐费用,就不把使用管道燃气的钥匙交给业主。这些收费激起了很多业主不满,到现在为止,她们小区大多住户都还在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为什么同在一个城市,收费却相差这么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这些收费到底合不合理?
对此,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罗伯军作了回答:其实到目前为止,我市还没有真正的管道燃气,而一些小区里拥有的所谓的“管道燃气”其实只不过是小区搞的“瓶装组供气站”。对于管道燃气是否应该收费、应该收多少的问题,目前不仅在我市,在全省都是一个热点问题,当下,省里正在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收费规定,而在这个管理办法和收费规定制定出来前,对于此类问题物价部门尚无法依法管理。对于赵姨所说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管道燃气方面收费名目繁多的问题,物价部门首先要调查取证,看在房屋买卖时所签订的物业管理缴费协议中,有没有相关收费项目的规定,因为按照规定,业主所缴的全部物业相关费用,都应该含在协议里面,如果所缴费用与协议中规定不符,就要用法律渠道去解决。
通信行业
没有定制业务被扣钱属价格欺诈
来自外省的邹先生投诉的问题是通信行业乱扣费的问题。邹先生说,他在打印自己的手机费用清单时发现,清单中短信和彩铃两项业务自己从来没有使用过,却被扣了钱。于是,邹先生与该通信公司联系,最后经过几次三番的交涉,该通信公司承认多收了费,最后采取“退一补一”(即把多扣的话费退还,并赔偿相同金额的花费)的方式对邹先生进行赔偿。邹先生问,该通信公司的这种行为属不属于违法行为?
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如果经过调查,邹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那么,按照相关规定,通信企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面强制服务收取费用,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一旦遇到同类投诉,物价部门都会严肃处理,在向相关通信公司反映这些问题的同时,责令其立即纠正违规行为。
瓶装液化气
价格不一是因进货渠道不同
有市民反映,市区内几家液化石油气公司所销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价格相差挺大,低的只有88元/瓶,高的却达到94元/瓶,这样定价是否合理?
市物价局表示,目前我市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实行“分段差率”的动态价格管理,企业则可在规定的最高购批差率和最高批零差率内,自行制定具体销售价格;另外,企业每次销售调整价格,都要带着进货发票事先到物价部门备案,因此,目前市区内几家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所销售的价格都没有超出规定范围。
不同企业的销售价格不同,主要是因为其进货渠道不同,如果该企业所进的进口液化气进货价格贵,其销售价格相对就会比较贵,而如果该企业所进的是国产液化气,其销售价格就会相对便宜。(本报记者 杨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