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段时间,本报对少女阿香在我市的情况进行了连续报道。目前,阿香虽然已经离开了我市,但是,一个17岁的女孩为何面对多家媒体的采访能应对自如?是什么原因让阿香一次次编造谎言?面对阿香这样的未成年人,我们又该为他们做些什么?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专家许律琴医生和五邑大学政法系副主任余从荣老师。
缺少关爱
要专门对其进行心理辅导
许律琴医生告诉记者,她始终关注本报关于阿香的报道。许医生对阿香的行为从心理学的角度做出“诊断”,她认为,阿香有反复说谎的习惯和离家出走等情况,这正是“青少年品行障碍”的表现之一。具有这种“品行障碍”的人会反复说谎,甚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谎,他们会以为自己编造的谎言才是真实的。像阿香这样的孩子,三四岁时父母就离了婚,有时在父亲家里住有时又住在母亲家里,慢慢变得没人管教,从小就缺乏完整的父母的关爱。这也是阿香多次在不同的城市上演“自杀秀”的原因,她太需要别人的关爱了,所以不惜以欺骗、致残等手段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同时,许律琴认为,阿香编造出感人的故事,也并不完全是为了骗吃骗喝,而是为了说谎后的一种满足感。具有“青少年品行障碍”行为的未成年人,如果任其发展,就会产生“反社会人格”。存在这种问题的少年刚与人接触时,会给人听话、有礼貌、有教养的感觉,但时间一长,人们就会发现这种少年根本不能遵循社会的规则。许律琴认为,对这种少年,单纯地付出爱心是远不够的,一定要由专门的医生对其进行心理辅导,才能加以纠正。
缺少管教
社会应联合起来伸出援手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病态阿香的出现呢?余从荣老师认为,这与阿香的家庭情况有着必然的联系。阿香出走后其父母并没有主动去寻找她,其父母在对阿香的教育问题上是不负责任的。尤其是阿香的母亲,她将阿香带出来打工后,回到家中声称自己对阿香无法管教,并将阿香留在了社会上,社会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在道义上应加以谴责。余从荣同时也指出,“阿香现象”的发生社会也同样有责任。在阿香的父母对其置之不理的情况下,阿香居住地的各级政府应该对阿香伸出援手,至少要保证阿香的生存权和教育权,而不是让阿香流落街头。
余从荣希望,救助站不仅仅是将这些人送回去就了事,而是应该对这些流浪人员进行甄别收容。像对阿香这样的孩子,应该给予她心里辅导。救助站也应该与一些心理医生进行合作,这样做看起来是增加了一定的社会成本,但只有这样才能使“阿香们”不再流落街头。余从荣说,阿香毕竟是未成年人,并且在心里上有一定的问题,他希望社会能给阿香多一点宽容,少一点指责。同时,他希望,父母双方在考虑离婚时,要考虑到孩子,也要考虑到社会,在离婚时一定要慎重,避免下一个“阿香”出现。(本报记者 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