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本报“律师热线”(3502630)由广东三良律师事务所的赵一帆律师接听并回答。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否一定要评估?
陈女士咨询:离婚时夫妻共同固定财产是否一定要进行评估?
答:不一定。如果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估值偏差较大时,才由夫妻双方共同指定或由法院通过摇珠方式确定的评估机构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评估。法院一般按照所评估的价值进行财产分割。
●签订还款协议替人还款,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刘女士咨询:2004年-2005年期间,她先后共借出19.6万元给朋友,朋友当时写下了5张借据,可还款期满后,朋友一直没有还款。为此,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前,朋友的弟弟与她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由其朋友的弟弟负责分期还款,但其弟在协议还款期满时,还剩5万元没偿还。问,这份还款协议是担保合同,还是新的借贷合同?其朋友的弟弟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答:刘女士与其朋友弟弟签订的还款协议既不是担保合同,也不是新借贷合同,它属于其朋友弟弟自愿承担债务的单务合同,其朋友的弟弟要承担还款的责任,刘女士可直接向其朋友的弟弟催讨欠款。
●父亲单方订立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张先生咨询:其父母在订立遗嘱的问题上意见不统一,父亲想订立遗嘱对财产进行分割,而母亲则希望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处理财产。问,在这种情况下,父亲单方面订立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答:张先生的父亲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其个人的部分和夫妻对财产的权属有明确约定的个人财产订立遗嘱,进行处理。如果所订立遗嘱中所包含的财产超过了上述范围,则该遗嘱中的超出部分无效。
●遵医嘱服保胎药,但妻子最终还是流产,这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王先生咨询:其妻子在怀孕5个月后,医生建议其服用保胎药,但遵医嘱服用保胎药后,妻子仍然流产了。问,这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答:如果所服用的保胎药是造成其妻子流产的直接原因,则属于医疗事故,否则,就不属于医疗事故。 (本报记者 李昕 整理)
由于下周为“十一”假期,律师热线将暂停一期。10月10日,本报将继续开通律师热线,届时将由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的甄锦宁律师接听热线。如果您没有时间向律师咨询,可发邮件留下要咨询的问题,我们将以刊载的形式为您解答。本版电子信箱shxw@jmr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