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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26 9:06:19
江门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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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本报上周曾报道祥盛花园业主成立管理委员会,自行管理小区。近日,记者从又从该小区管委会获悉,除了困难户免交费之外,该小区已有超过八成住户交了第一个月管理费,并积极遵守刚制定出来的小区管理制度。鹤山市沙坪镇政府和新湖派出所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支持这类小区的管理模式。
9月20日晚上,祥盛花园物业管理委员会召开了该小区全体住户会议,商讨有关管理事项,将近90%的住户派出代表参加了该会议。当晚他们讨论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保安人员的具体工作及责任、外来人员进出小区登记、车辆停放、每月管理费的收取和支出方式、小区花园内部完善等问题。对于住户最关心的每月管理费的收取和支出问题,管委会明确表示将会“专款专用”,并将把每月管理费用的支出情况在宣传栏向全体住户公示,增加管理的透明度。管理费主要用来支付保安人员的工资和保险费用,剩余的用做花园内公共设施的修葺和日常维护。该管委会还向记者表示,每月向住户收取的管理费将视当月的支出而上下浮动,估计就在每月每户30元左右;为公平起见,有车辆停放在小区的住户要适当地多交管理费;如果小区花园内有任何健身、娱乐等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必须通过全体住户投票决定。
本报对祥盛花园管理模式进行报道后,该小区引起了多个政府部门的关注,新湖派出所和沙坪镇政府的相关人员先后到该小区参观考察,承建该小区的建筑公司也出资2500元帮助小区安装铁门,并将小区内的文体娱乐室改为小区聘请的保安的宿舍。该管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这类由业主自发成立的管委会在鹤山还属于新生事物,初期运作时会遇到很多预想不到的困难,比如在对小区进行硬件设施改造时,需要的资金投入比较大,管委会想方设法依靠关系外出拉赞助,尽量降低分摊到每位住户身上的管理费;同时,他们也希望能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
新湖派出所的李指导员接受记者采访时候表示,他们对祥盛花园的这种管理模式举双手赞同,这种做法和政府打造平安社区的目标一致,可以减少治安案件的发生率。鹤山房产局相关负责人区先生也明确表示,该小区是鹤山市第一个由业主成立委员会,自主管理的小区,他非常支持这种模式。 (林育辉 邓凯燕) |
《江门日报》2006-9-26日 A10版 【 鹤山新闻·雁山视野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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