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
艺术天花比原预算超出近80平方米,扇灰面积比原预算超出300多平方米 装修超预算困扰市民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调查相关市场,做到心中有数;合同条款应尽量具体 |
| | |
| http://www.jmrb.com
2006-9-25 8:57:11
江门日报 |
|
| |
本报讯 预算13万元的装修,进入到第三期工程时,装饰公司却给出了17.5万元的新预算。蓬江区某社区的居民杨先生怀疑该公司打着低价幌子吸引消费者,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遂向蓬江消委会堤东投诉站投诉。
纷争—— 新预算涨了4.5万元
去年年底,杨先生要装修新买的房子,在一家装饰公司咨询时,该公司热情地派人到杨先生家现场度量尺寸,并在一星期后报价,称装修需10万元左右(不计天花部分),后来,公司又把天花部分计入(业主自购材料),共需13万元,该公司强调不会超支。
因为觉得这个装修价格比较合理,今年4月,杨先生就与该装饰公司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双方约定工程分三期完成,但是,在完成第一、二期装修项目工程,进入第三期工程后,该装饰公司却作出价格17.5万多元的新预算,大大超出原预算的价格。看了预算清单,杨先生发现,在装修过程中,有些项目要比原来预算的多很多,如艺术天花由原来的40多平方米增至120平方米;墙面的扇灰面积由原来的385平方米增至700多平方米;此外,还有开关插座灯位等,也比原计划增了两倍多。
“作为专业装修公司,在计算艺术天花和扇灰的面积以及开关插座灯位时,不可能会有这么大的悬殊。”杨先生说,“所以,我怀疑这家装饰公司是故意误算,打着低价的幌子吸引消费者,然后,再让消费者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以逼消费者接受新价格。”
对杨先生的指责,该装饰公司认为工程项目都经过业主审批签字同意,不存在欺骗行为,所以,公司对此不应该负责任。
调解—— 消费者挽回4.5万元
根据双方反映的情况,蓬江区堤东投诉站工作人员先后进行两次调解,在调解人员的力促下,双方当事人冷静下来,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进行协商。最后,就杨先生主要针对的天花装修面积、墙面的扇灰面积确定及电插座位数的计算问题等,双方达成协议,为杨先生挽回损失4.5万元。
提醒—— 合同条款应尽量具体
市消委会提醒市民,房屋装修是一项比较专业和复杂的工程,对于装修用料及相关材料价钱和施工等方面,一定要作相关市场调查,了解清楚,不要为商家不合理的数据所迷惑,并且在签订合同时,每个项目都应尽量细化到具体面积、价钱、用料、实施方式、完工日期等等,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本报记者 严建广 通讯员 杨方逵) |
《江门日报》2006-9-25日 A5版 【 社区新闻 】版
|
|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