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A01版刊登的《关于2005年度我市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年审情况的通告》,内文其中提及“台山市安的出入境事务有限公司等5家我市中介机构获得年审通过”,但是,内文最后一段又提到“以上因私中介机构是我市唯一的合法中介机构”。明明是5家中介机构,又何来唯一?唯一是指只有一家,这显然自相矛盾。笔者建议可作如此改动:“以上因私中介机构是我市合法中介机构”。
周峻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