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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20 8:21:33
江门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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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15日是我省森林特别防火期。日前,蓬江区政府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全区各级要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近年来,蓬江区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在抓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上做文章,在抓管理、落实上下功夫,在提高森林防火的科技含量和建立长效机制上求突破,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有长足进步与发展,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同往年相比,去年以来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次数明显减少,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会议提出,森林防火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与稳定;既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同时也是森林防火形势的迫切需要。
各级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做好预防、扑救山火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修改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各单位要根据防火组织指挥机构人员的变动情况,即时调整充实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区、镇各出一半资金,将护林员人数增加至100名;加强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的训练和演习。各单位近期要组织防火队伍进行专业训练和演习,提高防火队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战能力;做好防火器材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要对所属防火器材和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和维护保养;加强值班。森林防火期间,特别是节假日,各单位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各镇、街领导要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管理。凡是重点路口和风景区一定要有人把守,加强检查和监督,要组织护林员上山巡查;加速对生物防火林带和村屯周边山地进行清理和维修,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保障工作。 (本报记者 余太平 谢东彪) |
《江门日报》2006-9-20日 A8版 【 蓬江新闻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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