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江门分会场会议上了解到,随着《江门市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新鲜出炉,我市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工作也宣告全面启动。据悉,从今年9月新学期开始,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就读的我市本地农村户口孩子们都可以免交杂费,小学生每学期只需交纳课本费、作业本费共55元,初中生每学期只需交纳课本费、作业本费共100元。据测算,这项政策将使超过37万名农村学生受益,我市将为此投入资金约1.8亿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聂党权,副市长李崴出席了会议。 根据最新出台的《江门市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从2006年秋季起,我市将在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继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免除学费后,又免除了农村学生上学的杂费这个收费项目。由此,我市内本省农业户口(含居住镇的农业户口)、农垦系统、华侨农场职工子女在普通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都可以享受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其中,复读的学生不予免费。 在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后,农村学生入学只需缴交课本费。根据规定,2006学年秋季课本费收取标准仍然按照原“一费制”的标准核定,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5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学期90元;另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作业本费由学校统一代收,标准为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5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学期10元,作业本由学校统一购买后发放给学生使用,并要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市教育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在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后,各地应对原“一费制”以外的收费进行清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坚决取消国家明令禁止收取的补课费等收费项目。农村各级各类初中、小学必须严格贯彻省、市的有关收费政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各地城镇公办中小学、农村公办等级中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收取财政补助的免杂费标准与原“一费制”收费标准的差额。一经发现,将以乱收费论处。(本报记者 吴燕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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