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
| http://www.jmrb.com
2006-8-11 9:00:32
江门日报 |
|
| |
本报讯 近日,蓬江区消委会堤东投诉站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购销双方表述不清引起的消费纠纷。
据赵先生反映,8月1日,他在江门购书中心电脑城某店购买电脑联网线。购买时,他一再强调联网线要可以连接两台电脑并可同时上网。该店销售人员拿出YC-110型USB电脑联网线卖给赵先生。
赵先生回家安装后,发现该网线不能连上互联网。赵先生要求店方更换另一条联网线,仍不能连接互联网。最后,店方证实USB电脑联网线只能连接局域网。赵先生认为店方没有向消费者详尽说明USB功能,没有尽到解释的责任,于是要求退货并赔偿误工费、车费和电话费合计110元,而店方却认为,赵先生没有说清楚要购买的是连接互联网的联网线,因而不能退货。双方因此争执不下。
接到赵先生反映后,堤东投诉站工作人员立即联络双方当事人,了解到消费者因不了解产品的功能,同时表述含糊,而店方也没有向顾客详细介绍产品性能,双方都负有一定责任。后经过调解,店方同意作退货处理,将货款退还赵先生。
该站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特别是电脑科技产品或相关配件时,要尽量将所要购买的产品的功能表述清楚,而商家也要尽量向消费者详细说明产品功能,以免误会并引起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本报记者 严建广 通讯员 黎建华) |
《江门日报》2006-8-11日 A4版 【 民生 】版
|
|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