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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10 9:00:27
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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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最近打算购买一套二手房子,但又觉得现时的二手房买卖税费太高,听说可以通过假赠与真买卖的方式逃避税费,但不知这样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蓬江区 黄小姐)
答:假赠与真买卖的交易方式是指业主通过“赠与”的方式进行产权转让,私下收取买主的房款,由于房产过户时表面上没有任何金钱往来,业主就不用交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这种交易方式存在这样的风险:(一)原业主不承担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的责任。根据《合同法》之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二)原业主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主张撤销该赠与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赠与行为被撤销后,买主可能会出现财屋两空的情况。总的来说,这种交易行为是“用合法的形式,掩盖了非法的目的”,属于违法行为,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如果私下交易被揭穿,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还要补缴税款和罚款。建议买卖双方采用此方式交易前要慎重考虑。 (梁丽琴)
(本期《购房释疑》由蓬江区公职律师所伦荣彪解答) |
《江门日报》2006-8-10日 B1版 【 楼市周刊 】版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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