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市区龙聚里71号房屋经市房屋安全鉴定办鉴定为危险房屋。鉴于该房屋产权人一直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产权人逾期仍不进行解危,该局将实施强制拆除,以保障公共安全。
现场:危房摇摇欲坠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座危房位于民居密集的巷道边,是一幢两层小楼。由于长期空置及年久失修,墙体多处严重开裂,墙身向前倾斜,基础下沉,屋顶已经不存在。有关部门 用铁丝将危房围了起来,在两边主要通道设置了路障和警示牌,每天还有两名治安巡逻队员24小时巡逻。附近居民对记者说,主要通道被封了,出入要绕路,很不方便。家与危房紧邻的黄先生告诉记者,如果危房倒塌,肯定会砸到他家的房屋,所以他现在每天都很担心,希望屋主或相关政府部门尽快拆除危房,以保障附近居民的安全。
房主:对危房置之不理
记者在石湾社区居委会了解到,危房的主人叫张慕珍,大概60多岁,户口在市区象溪路19号,这座危房是上世纪90年代买的,买来后从没住过。这幢楼房早在1998年就已被鉴定为危房,社区居委会已多次与房主及其家人交涉,每年都与之签订安全责任书,但每次签完之后他们都一走了之,没有任何行动。入夏以来由于连降暴雨,该楼楼顶多次塌陷,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社区居委会再次给房主发放了紧急排危通知,但发出的通知如石沉大海。无奈,居委会只有用邮政速递的方式再次发出通知。这次,房主找了两名民工拆除了二层的屋面,但严重开裂的墙体仍然威胁附近居民及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居委会潘主任介绍,市房产局、蓬江区建设局和城管局都曾多次与房主交涉,但也没明显效果。据悉,这幢楼房与72号的楼房共用一面墙体,属于两屋三墙的建筑类型,如果拆除必须找专业人员施工。
记者联系了房主张慕珍,但她的手机一直关机。记者又联系了他的丈夫李先生,李先生一听记者提到“危房”两字,就连声说:“别提那事了。”记者告诉李先生如果逾期不拆除,政府将实施强制拆除,李先生说:“那好啊,让他们拆吧,反正我没钱拆”随即就挂了电话,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均无人应答。潘主任告诉记者,据房主讲,当时之所以买下这幢本来就很破旧的房子,是因为听说政府要进行旧城改造,会拆除那一带房屋并给予一定补偿,但现在李先生夫妇不但没能得到补偿,反而要出拆迁费,所以他们很不情愿。
市房产局:将实施强制拆除
随后,记者采访了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市房产局已于7月26日发出《关于迅速拆除江门市龙聚里71号危险房屋的通知》,告知房主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迅速拆除该房屋,消除危险隐患,否则将实施强制拆除,所产生的费用由产权人负责。在确认通知没有效果之后,他们又在相关媒体发出通告,要求房主8月10日前拆除危房,此外,还打电话通知房主拆除危房。该负责人表示,如果8月10日之前房主还没有对危房进行拆除,8月中旬房产局将实施强制拆除,费用由产权人承担,如果产权人拒绝承担拆除费用,房产局将申请对产权人的其他财产进行限制或拍卖。(本报记者 娄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