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宴市场外面有一排木桌,大约14张,肉贩们就在此叫卖私宰的猪肉,并称猪肉是经过检疫的,只不过没有盖印鉴。与此同时,市场里面摆卖猪肉的木桌也为数不少,不过相比外面稍显冷清。市场内外的肉价是相同的,瘦肉每公斤16元,花肉每公斤12元。本报记者 李斌 摄
近日,台山市海宴镇一名群众打来电话称当地私宰生猪现象非常严重,一个私宰点一天屠宰的生猪达10多头!
根据群众提供的材料,记者进行了暗访,而在此后的采访中,工商、镇兽医防疫检疫部门也承认私宰生猪现象客观存在,但却无法给记者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何不对此严加管理或取缔,而只是不约而同地认为“很难解决”。
举报:
非法屠宰点一天杀猪十几头
据报料人台山市海宴镇群众杨先生(化名)称,海宴镇上沙头村的牌楼附近,从今年6月5日起就有一帮人在此租了一间房子私宰生猪。房子大约有70平方米左右,每天屠宰的生猪大约11—12头,一般是凌晨3时开始杀猪,直到早上7时完成全过程,分好的猪肉就运往海宴镇市场或其他的村庄。杨先生说,据他了解,那些私宰的生猪都是未经检疫的,如果就这样流向市场走上百姓的餐桌,后果不堪设想,希望相关部门能解决此事,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接到杨先生的电话后,记者随即赶往台山了解海宴镇在生猪经营方面的情况。据悉,目前该镇仅有长江食品有限公司海宴镇分公司取得生猪的屠宰权。据该公司的陈经理向记者介绍,海宴镇是台山一个比较大的镇,常住人口大约7万人左右,每天可消化生猪大约75头至80头左右。现在该镇每天私宰生猪大约11头,给市场带来一定的冲击力。更加令人担心的是卫生安全方面的问题。一般的生猪必须经过镇兽医防疫检疫站检疫—合格过磅—入仓杀猪—肉检盖章——流向市场等环节,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病猪走向市场,而私宰的生猪却是收购回来就直接屠宰,然后上市,没有卫生安全保障。
暗访:
凌晨3时有人私宰生猪
近日的一天晚上,在报料人杨先生的带领下,记者在被举报非法的屠宰场附近找了一个旅店住了下来。这个屠宰场原是一个离海宴镇市场非常近的民居,但后来被改装成屠宰场了。在隐隐的夜色中,可以看到门的右上角挂着“台山市鸿发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海宴分公司”的牌子。屠宰场没有关门也没有亮灯,透过远处的灯光,可以见到猪栏里关着9头大猪,没有一个人在。
次日凌晨3时许,记者起床步行前往不远处的屠宰场看个究竟。与前天晚上的黑暗沉静截然不同,此时屠宰场灯火通明,说话声、猪叫声此起彼伏,而且大门敞开,全然没有“私宰”应有的小心和忌惮。
记者悄悄走到屠宰场的后面,看到里面的人忙得热火朝天。凌晨5时许,开始有人用自行车、摩托车把猪肉运走。记者跟着这些运猪肉的车辆来到海宴市场,又发现一件奇怪的事:这些猪肉并不是在市场里面摆卖的,市场外面有一排大约14张的猪肉木桌,肉贩们就在此把猪肉一字排开叫卖起来。
记者走近一名肉贩,声称自己要买肉,要求查看猪肉的检疫证明,但肉贩表示,猪肉虽然是经过检疫的,但没有盖印鉴。随后,记者走进市场里面,看到里面摆卖猪肉的木桌也为数不少,不过相比外面稍显冷清,这里的肉价跟外面的肉价是相同的,瘦肉每公斤16元,花肉每公斤12元。谈起市场外面摆卖的猪肉,里面的肉贩有点激动:“我们的猪肉是从食品公司拿来的,外面的是自己私宰的,而外面的猪肉桌又是工商部门统一规划的,没有经过检疫的猪肉怎么能堂而皇之地摆出来卖?”
调查:
私宰的背后各有难处?
如果确实如举报者所言,这些生猪都是未经检疫而私宰上市,那么畜牧部门为何不要求参与检疫?如果未经检疫不能上市,那么工商部门为何要为其在市场外面规划统一的猪肉桌?
几经周折,记者找到了海宴镇兽医防疫检疫站。站长不在,办事人员称其外出学习了。当问及在市场外面摆卖的猪肉是否经过检疫时,一名工作人员肯定地回答:“没有经过我们检疫。”“那你们有主动提出过检疫的要求吗?”该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问题不好说。于是记者拨通了该站李站长的电话,听记者说明来意后,李站长迟疑了一下,说自己很忙,记者坚决要他回答市场外面的猪肉有没有经过检疫,李站长思考了一下,肯定地回答:“没有。”“为什么不检?”李站长没有回答。记者再接着问:“是你们主动要求检疫,而他们(私自屠宰者)拒绝了?”李站长没有说话。最后,李站长表示,这件事检疫站背后有难处,希望记者直接去采访镇领导。
随后,记者来到了海宴镇工商所,所长也不在,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当记者说到鸿发食品公司屠宰生猪一事时,陈先生表示,鸿发食品公司是在台山市工商局领取经营执照的,证件上的经营范围是批发零售食品。“那么该公司现在超出这个经营范围屠宰生猪,那岂不是违法经营?”对记者的这个说法,陈先生不置可否。陈先生说:“其实我们也曾和畜牧(检疫)以及镇政府联合出面检查过,但没法子解决。”
“如果真是非法的私宰行为,工商部门是有执法权的,为何不出面强行取缔?”当记者抛出这个问题时,陈先生再次沉默。“总之很难很难。”这是陈先生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疑惑:
私宰的生猪不姓私?
记者拨通了海宴镇主管生猪生产工作的副书记罗富贞的电话。罗富贞明确告诉记者:凡是没有经过检疫获得屠宰证的,都是私宰行为,都要严厉打击。当地政府和经贸部门都曾组织过专项行动,但收效甚微。至于具体原因,他希望记者采访主管台山市生猪生产的经贸局。
而在得知记者到达台山采访私宰生猪一事后,不等记者找上门,台山市百水庄园食品有限公司、台山市益民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台山市天天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台山市鸿发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等10多家民营企业选派出代表约见记者,声称私宰生猪完全是“被逼出来”的行为,而且他们屠宰的都是经过检疫的健康生猪,只是某些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说谎,至于企业为何敢于“私宰”,这里面有着种种复杂的原因,他们希望记者客观地报道此事,促进当地政府早日主动解决这个压在他们心头上长达数年的难题。
“我们私宰生猪,完全是被逼出来不得已的行为!”刘锦祥一见到记者就这样说。他是台山市益民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的董事之一,在此之前他曾在台山市食品公司任职,声称对情况非常了解。
台山市食品企业主陈俭华、黄发洪、阮立文等人说,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1999年颁发的《关于我省生猪购销税费实行统一征收项目和控制计征标准问题的通知》规定,机械化屠宰厂(场)屠宰每头生猪收取25元,半机械化屠宰场屠宰每头生猪收取14元,手工屠宰每头生猪收取10元,但是在该市拥有屠宰权的长江食品公司却不执行这个标准,半机械化屠宰就要收取每头生猪60—80多元。由于这个数目远远超出广东省物价部门的标准,引起了当地食品企业的集体反对。从2004年开始,台山市天天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深井)每天来回奔波250公里把生猪送到鹤山以18元/头的价格代宰,有的食品公司干脆请当地农民手工屠宰。直至2005年底,所有的食品企业经过多次上访未果后终于达成“共识”:自宰自销,直到政府出面解决问题为止!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刘锦详介绍,在1998年11月以前,台山市生猪收购、屠宰和生猪余缺调剂工作都是由台山市食品企业集团公司负责经营,但由于体制问题,加上管理不善,亏损累计达9000多万元,企业陷入困境。1998年12月,经台山市政府批准,由顺德市长江企业有限公司承担台山市食品企业集团公司全部债权债务,将该集团公司兼并,成立“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1999年11月19日,台山市人民政府与长江公司签订了《台山市生猪屠宰、经营权的补充协议》,协议中规定台山市政府将生猪经营权及屠宰权交给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全市的生猪收购、生猪余缺调剂工作以及鲜猪肉批发统一由长江公司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这项经营活动。这个协议,直接导致了台山市一些食品企业被逼自行操刀屠宰的现象。
一位知情人士说,台山市政府与长江公司签订协议的初衷,是希望通过长江公司兼并台山市食品公司,使长江公司在自己发展强大的同时,也能解决原台山市食品企业集团巨额债务和下岗职业的生活保障问题,但它同时也确立了长江公司对台山市生猪收购、屠宰、鲜肉批发方面享有的种种“特权”。根据广东省1999年62号文《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生猪屠宰厂、场(点)的经营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要防止一个企业法人及关联企业在同一行政区域独家经营所有的屠宰厂、场(点)。”
生猪屠宰引发官司和众多上访事件
由于种种原因,记者未能拿到这份《台山市生猪屠宰、经营权的补充协议》,但随后的采访,记者证实了由这份协议引发出来一宗官司和多宗上访事件,从侧面证实了这份有违法例的规定的存在。很显然,屠宰价格的争执,导致了“私宰”生猪现象的发生,而这份协议的存在,也从某些方面催化了屠宰价格的争执。或许从这个角度来看,它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2002年4月3日,台山市端芬镇养猪大户阮立民因为多次向政府申请屠宰证得不到明确答复,一气之下把台山市政府推上被告席,状告对方不给颁发生猪屠宰证。阮立民是台山市端芬镇江厂口场的业主,从1972年开始养猪至今30多年,是台山市有名的养猪专业户。早在1987年,他就取得生猪屠宰证,1996年台山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经营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后,取消了其屠宰证,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99第62号)的《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的相关精神,阮立民的猪场已具备办定点屠场的条件,于是他在1999年9月向端芬镇政府提出申办屠宰证,端芬镇政府随即行文向台山市人民政府请示,但未获批准。从2000年起至2001年,阮立民三次向该市贸易局、台山市政府提出申办屠宰场的申请,但未获答复。2003年1月,经江门市中级法院判决,阮立民胜诉,台山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对阮立民申办定点屠宰的审批职责。
如今胜诉已经3年多,阮立民的定点屠宰证仍未能拿到手中,一切好像又回到了起点。他也早已失去了再办证的耐心,干脆就像其他的业主那样“私宰”生猪,但他认为自己私宰的生猪,也是合格产品,因为都是经过检疫的。不过令人奇怪的是,虽然兽医防疫检疫部门对着记者信誓旦旦地说“私宰”的生猪没有经过检疫,但阮立民以及鸿发食品贸易公司却向记者提供了来自当地兽医防疫检疫部门开具的合格证明。“我们的猪只是不能像长江食品公司的猪那样盖章。”他们说。
如果确实已经过检疫,为何防疫检疫部门不承认?既然已经检验合格了?为何又不盖上合格的印章?很多事情好像已经非常清楚了,但好像又不能让人完全明白。
据记者了解,近几年来,因为生猪的屠宰问题,当地的企业主已经多次向省、江门市以及当地政府反映过,但问题往往都是从终点又回到起点,永远无法更进一步。上个星期,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台山市经济贸易发展局副局长李荣佳说,此事已受到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近段时间正在调查想办法处理此事。生猪屠宰按7年前的标准收费,好像有点不现实,但如果按长江食品公司制定的标准,另外的食品企业主又不答应,问题就这样僵着了。按道理说,收费标准不属经贸局的管辖范围,政府和经贸部门都没有权利对其进行修改。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可以建议物价部门搞个听证会,对屠宰的价格进行广泛的听证。
委托代宰制:化解矛盾的突破口?
在采访中,记者获悉,早在2004年底,江门市委政研室也对台山市生猪屠宰经营问题进行了调研,于是记者采访了市委政研室主任李超奇。
李主任认为,政府机构应该尊重、遵循市场调节的原则,民营企业是要扶持,但前提是必须合法,不合理的协议应该撤销的就要撤销。就目前台山的情况来看,“委托代宰制”是化解矛盾的突破口。其实“委托代宰制”的做法由来已久,广东省政府47号令以及2002年8月省府修改的《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都有关于“定点屠宰厂(场)应接受客户委托屠宰生猪,有关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的规定。台山长江食品公司不公开接受其他生猪生产经营者的委托代宰业务是违规的。
当记者采访台山长江食品有限公司时,对方起初不愿意深谈,希望记者找该市经贸局了解情况,但当记者问及该公司为何不执行广东省制定的屠宰收费标准时,对方也表示有一肚子苦水。据该公司一位姓黄的经理说,广东省1999年制定的收费标准,放在今天执行是否有点不合情理?7年来,水、电、物价都在不断上涨,如果半机械化屠宰生猪以每头14元的标准来收取,简直是宰一头就亏一头;该公司是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来制定收费标准的,例如半机械化屠宰上下川岛是每头30元,海宴镇是每头40元,而且还包括了一些服务性的收费,例如消毒、承包场地等等,服务项目不只是屠宰这么简单。
在中共江门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印发的《关于解决台山市生猪屠宰经营问题的几点意见》中,指出:“目前台山长江食品公司对生猪的收购、屠宰、批发和零售实行独家经营,违反了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其通过收购台山的36个农贸市场,不准其他合法鲜肉及其经营者入场经营的做法更是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针对台山市目前的情况,为打破长江食品公司的独家经营,应在台山市迅速推行“委托代宰制”。台山市政府应责成长江食品公司及属下的各定点屠宰场必须接受客户委托屠宰生猪。
这个调研,距离现在已近2年,但当记者告诉李主任,事情仍未得到妥善解决,且矛盾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向时,李主任叹了一口气。
本报记者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