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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3 9:52:18
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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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管理委员会获悉,市区将于今年下半年拟建20多套廉租房,加上原来的11套廉租房,可解决市区30多户双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据悉,凡是人均住房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双特困家庭”,现在均可向市住房管理委员会申请廉租房。
据市住房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廉租住房制度是针对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解决城镇双特困家庭“住房难”的问题。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特困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有江门市区常住户口10年(含10年)以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住房货币补贴的优惠政策,且持有《江门市区低收入家庭证》且符合住房特别困难户条件的家庭;申请人只需携带《江门市区低收入家庭证》、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这三种证件的复印件,并且向住房委员会提交现住房证明(属自住自房的提交房地产权证,属租住公房提交租赁合同,属租住私房的提交租赁证和租赁合同,属暂住非住宅用房、住临时简易住房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有关证明)、家庭成员均未享受住房货币补贴优惠政策证明。目前,我市的廉租房是利用政府的直管空房改建的,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和政府的补贴,因此只收取1元/平方米的租金。
据了解,2001年我市在河南兴南小区内兴建了三幢共150套,约6600平方米的廉租房,以月租金1元/平方的价格出租给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且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以下,或超生活保障线30元以内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特困群众租住。去年底以来,市住房管理委员会建成了一批可供双特困家庭居住的廉租房,解决了25户超生活保障线30元以内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梁丽琴 张莹) |
《江门日报》2006-8-3日 B1版 【 楼市周刊 】版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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