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家住会城明兴路3号的林先生生今年以来接连遭遇液化石油气短斤缺两的烦心事,近日,当他第三次“中招”时,致电本报记者,投诉液化石油气公司,并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
三口之家一瓶气只用一星期
7月27日晚上,记者在林先生家里看到,其家中厨房摆放着一个还封着的15公斤装的被称为“有问题”的液化石油气瓶。林先生用体重秤称其重量,结果显示,连液化气在内的钢瓶重量竟然只有22.5公斤。除去15公斤左右的瓶重,该瓶的实际充气量只有7.5公斤。林先生气愤地对记者说:“瓶口上面的贴纸说得很清楚,充气量不得少于14公斤,可实际上却少充了近一半。”
发现问题后,林先生的父亲当即致电销售该液化石油气的新会石油气公司,经检查,瓶封既没有损毁,也没有漏气现象。随后,该公司送来了两瓶充满气的钢瓶,但让林先生一家人不解的是,对方不愿免费为他们更换“有问题”的钢瓶,而要求他们按每瓶86元的价格重新购买一瓶。如此一来,林先生被激怒了。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目前每瓶气86元计算,少充了6.5公斤,石油气公司就要多赚近40元。他还说,他家只有3口人,平常一瓶充满气的钢瓶能用一个月时间,而从今年起,竟有两个液石油化气瓶都只用了一个星期。“前两次发现问题时,瓶封都拆了,所以只能自认倒霉,这次幸好没有拆掉瓶封,才能证明清白。”林先生表示,液化石油气公司这样的行为已构成欺诈行为,他将要求其赔偿损失。
记者随后向新会区消委会了解情况。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像林先生遇到的液化石油气短斤缺两情况,目前他们接到的投诉还不多。对此,最好保留交易的有关凭证,比如发票等,然后将空瓶、充气量等数据列出来,交至辖区所属的消委会投诉站。
记者于次日致电该公司,该公司的接线小姐表示,他们愿意免费为林先生更换新瓶,并对此事表示歉意。至于为什么液化石油气瓶被“瘦身”,她表示公司每日都有专人对钢瓶的质量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应该不会出现此类事情。
市民购气需留意
新会区质量技监局负责计量执法的刘队长表示,每个钢瓶用完后均会在瓶内出现一定残留物,如残沙、腐蚀物等,按规定,充装单位需在充装液化石油气前排渣。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他们通常都会对辖区内的液化石油气公司进行不定期检测,特别是对投诉较多的公司,则会加强其监控力度。
同时,他提醒消费者,购买液化石油气应注意以下四点:一、仔细查看气瓶阀门处热塑封口是否完整,图案是否清晰,以免买到经销商私自灌装气;二、如有条件应现场称量,常用的15公斤气瓶,总重量应不低于30公斤;三、选择大型气站直销点购买液化石油气,以免购到“黑心”厂家灌装的“短斤”气;四、查看气瓶阀门吊牌,确认其检验时间。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周期为15年,均应定期检验,总检验次数为4次,前3次检验周期为4年,最后一次检验周期为3年,如果发现检验周期超过4年,消费者可拒绝使用,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本报记者 梁长其 实习生 张月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