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贴士 符合条件患者申请救治救助程序
符合条件的精神病患者,由本人或家属向当地残联提出申请,填写《江门市区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或低收入家庭证复印件,到所属社区及镇(街道办事处)加具意见后,报当地残联审批。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为解决市区精神病患者医疗救治、救助问题,日前,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江门市区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市区精神病患者日常救治救助做出明确规定。
救治救助对象 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患者
据了解, 精神病患者是五类残疾人中最困难、最痛苦的一个特殊群体,患者治疗周期长,病情反复,然而,一些患者因家庭经济拮据,无法送医院医治,长期被关锁在家中,过着与社会隔绝的日子,这样极不利于患者的健康和康复。此外,一些流浪到我市的患者,没有家人的照料,也易对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
为了救治、救助这些患者,《方案》规定,把市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精神病患者列为救治、救助对象。
救治救助项目 主要解决医疗保险
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在3个方面得到救治、救助。
一是以定额补助方式资助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病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个人支付为原则,通过市、区两级建立的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准备金,资助救治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是还没有达到就业年龄或者虽然已达就业年龄但没有就业、家庭贫困的精神病患者的住院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部分,如果家庭确实无法负担,可申请救助。
三是暴力倾向明显,曾因杀人、伤人、放火、毁物等被公安部门强制收送专科医院住院的精神病患者,他们的住院费用由患者所在的单位负责。没有单位的由患者家庭负责,患者家庭确实无法支付的,住院费用则由患者所在地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准备金帮助解决。
此外,《方案》也对非市区户籍、被有关部门临时收送到市区专科医院治疗的精神病患者的救治、救助作出规定:等他们的病情稳定后,根据本人提供的准确的流出地址、电话及亲属姓名,由收治地民政部门帮助其返回,住院费用由收治地民政部门按原经费渠道解决。
救治救助资金 四种途径解决
要救治、救助市区家庭困难的精神病患者,解决资金是关键。根据《方案》规定,市和各区分别建立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准备金的资金主要来自4个方面:1、在每年的慈善公益万人行设立筹款项目,专项安排救治、救助准备金;2、从每年市、区两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残疾人事业经费中安排部分资金;3、在市、区两级财政安排用于精神病防治康复经费中适当安排资金;4、其他社会捐款也可作为该准备金的补充。
据悉,按照“属地筹集、分级管理、以收定支、结余结转使用”的原则,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准备金由当地残联设立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准备金每年由市、区两级残联拟定资金使用收支预算(或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经当地政府审批后执行。此外,资金的安排使用要接受社会监督和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精神病患者康复 需要你我的关心和支持
市政府意识到,加强宣传教育是做好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求各级卫生、残联、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以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学校、公共场所为重点,广泛宣传精神卫生健康知识,营造重视精神卫生、崇尚精神健康的社会氛围。
市区将在市第三人民医院、新会沙堤医院开设心理咨询热线,开展精神健康知识教育和心理疏导,减轻或疏导精神病患者的思想压力,防止因病情和工作增压带来的不良后果。《方案》建议社会各界关心精神病患者,不断满足精神病患者的康复需求,保障精神病患者医疗、康复、就业的权利,为精神病患者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本报记者 严建广 实习生 廖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