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区白石大道一小区业主孙女士向本报反映,自己在小区底楼的房子刚装修好还未入住,近日天降大雨,小区下水道阻塞,致污水倒灌进她家,木质地板被水浸泡得全部翘了起来,物业管理公司对赔偿问题不置可否。
孙女士:
家中八成地面被浸 不满物管公司态度
记者来到孙女士家,看到102平方米的房子,八成地面有被水浸过的痕迹,书房的木质地板已经翘了起来。她的邻居吴女士就更惨,吴女士家的装修工程还在进行中,倒灌水把木工的工具都给浸坏了,她还要赔偿。
据了解,事发当天,物业管理公司派人来对堵塞的水管进行疏通,但对事故责任及赔偿一事不置可否。之后,孙、吴两女士联名向物管公司讨说法,但10多天过去了,仍无结果。孙女士不满地说:“我已经去物管公司好几次了,相关负责人总是能躲就躲。即使见着了,也不正面回答问题”
物管公司:
承认工作存在疏忽 但责任应由业主承担
随后,记者见到了该小区物管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该负责人承认由于疏忽,没能及时发现下水道堵塞并进行疏通处理,不过,他认为物管公司不应该为下水道堵塞,导致污水倒灌承担责任。他解释说,下水道堵塞主要是装修公司违规操作,致泥沙等物在下水道堆积造成的。问题出现之后,他们已经及时派人对堵塞的下水道进行了疏通,并对小区内所有的下水道进行了彻查。对孙女士不满该公司的态度问题,该负责人解释说,可能是与业主沟通得不够,所以才会给业主留下这种印象。他表示,就如何解决此事件,3天之内会给孙女士一个答复。
3天后,该负责人告诉孙女士,按照《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和《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物管公司认为,孙女士及其他业主所造受的损失,是由于业主对公共设施使用不当造成的,所以责任应由该单元楼内所有业主共同承担。
有关部门:
物管公司有责任 责任大小尚需认定
孙女士对这一答复表示不满,并向环市工商所的消费投诉站和有关律师咨询。工商所相关负责人和律师都表示,物管公司不可能没有责任,只是责任的大小尚需认定。孙女士说,她会将事情的经过以书面形式上交工商所,并附上当初与物管公司签订的协议书,等待工商所的认定结果。 (本报记者 娄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