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我省某电视台《今日关注》栏目播出了关于我省高速公路因限速问题进行罚款的系列报道,其中有两期节目涉及到我市的高速公路,并称我市高速公路存在罚款“百慕大”。为此,日前,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会同广东卫视及省、市相关媒体的记者,对报道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结果查明,某电视台报道中所指的问题根本不存在。
江中高速江鹤段
某电视台报道:
江中高速江鹤段全程限速80公里/小时
省公安厅调查结果:
全程限速80公里/小时是“断章取义”
针对该电视台的报道,调查小组与各路记者进行了实地体验。调查小组一行通过龙湾收费站进入江中高速江鹤段不久,就发现一个限速80公里/小时的标志,但没过多久就出现了一个解除80公里/小时的标志,原来这段路为一个陡坡,按规定必须限速。在进入莲花山隧道前,有一个限速60公里/小时的标志牌。有关人员解释说,依照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车辆通过隧道时,车速最高不超过60公里/小时。
车辆从进入江中高速江鹤段至共和收费站,一路确实发现几处限速80公里/小时的标志牌,但不久都会发现一个相应的解除标志,这些限速路段不是陡坡就是急弯。按照相关规定,这些路段必须进行限速。
省公安厅有关同志告诉记者,省某电视台报道中称该路段全程限速80公里/小时,只是看到了限速标志,而没有看到解除标志,是典型的“断章取义”,实际上该路段最高限速为110公里/小时,并不存在该电视台报道所称的江鹤路段“高速不高速”的问题。
开阳高速
某电视台报道:
开阳高速每天罚款14万元且怀疑测速仪器不准确
省公安厅调查结果:
报道与事实不符
在省某电视台一期节目中,称开阳高速限速隐蔽拍摄点为罚款“百慕大”。针对这一报道,调查小组听取了开阳高速交警大队的情况汇报。
据该大队大队长杨友芬介绍,目前开阳高速开平段共设置了两个固定限速拍摄点,还有一个流动拍摄车,拍摄点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机动车驾驶人超速驾驶已不是过去所说的“交通违章行为”,而是“交通违法行为”,至于公安机关是采取公开还是隐蔽手段收集当事人的违法证据,现行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和限制。
至于省某电视台怀疑的测速仪器不准确的问题,杨友芬介绍说,开阳高速公路上设置的测速设备,每年都要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有关机构进行审核标定,合格后才继续使用,完全符合《计量法》的有关规定。
至于省某电视台提到的该路段每天罚款14万元的提法,杨友芬解释说,他们最多的一天拍摄到的确实进行了处罚的也不过200辆车,而实际超速车辆远远不止这个数,但他们主要是针对大客车超速和超速过多的车辆进行处罚,且罚款都通过银行上缴财政,某电视台所说的罚款“百慕大”不知是根据什么推断出来的。
限速效果
开阳高速公路事故死亡率大幅下降
据介绍,开阳高速公路自2003年9月开通以来,由于路况好,车辆超速行驶和事故率、死亡率都大幅上升,尤其是去年因交通事故死亡达31人。测速录得的数据显示,该路段有24辆长期严重超速的大客车行驶,其中超速最多的一辆车超速行驶达49次,最少的超速记录也有20次之多。在去年发生的25次交通事故中,有70%是因为大客车超速行驶造成的,其中造成“1•23”特大交通事故的车辆当时的时速超过140公里/小时。
为此,开阳高速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大对超速车辆的监测和处罚力度,特别是对营运大客车的超速监测也更加严格,并采取定点拍摄与流动拍摄超速车辆相结合的方式,令该路段交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都大幅下降。今年1至6月,在发生的14宗交通事故中,仅有6宗是因大客车严重超速引起的。半年内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也仅有1人,与去年相比下降90%以上,抓限速的成效非常明显。 (李斌 苏伟超 黄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