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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12 9:05:27
江门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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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在日前调整的2006社保年度市区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中,我市继续向大病、重病者倾斜,医疗费用段封顶数额由原来的63300元变为70700元,费用越高的,其报销待遇水平越高,从而有效地减轻了一些患重症的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参保者出现因病致贫的现象。
据悉,退休人员赵某前不久因病住进了市区某医院,治疗期间的各种医药费用达71600元。根据新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医保统筹基金为其报销了59720元,个人只需支付11880元。在此之后,根据有关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定,补充医疗保险又为其报销了7548元,个人最终实际支付费用仅为4332元(如果该参保者为在职职工,那么他的实际支付费用也仅为4665元)。相对于去年来说,同样的是71600元的住院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可为其报销53468元,个人要支付18132元;在补充医疗保险方面,可以报销12862.2元,个人最终实际支付费用为5269.8元(如果是在职职工,个人实际支付为5837.25元)。这样一来,在赵某个人实际支付费用方面,由2005年度的5269.8元降为2006年度的4332元,降低费用937.8元。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医疗保险“保大病、保重病”的原则,近年来,我市在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的调整中,都向保大病、重病方面倾斜,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减轻了重症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一定程度缓解因病致贫现象的发展。另外,由于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水平是随着社平工资的调整而调整的,在市区社平工资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的金额也随之增长,如退休人员王某,他今年6月前每月划入IC卡的金额为63.85元,从7月起,每月的划入金额将为71.6元,增加了7.75元。 (本报记者 付学超) |
《江门日报》2006-7-12日 A4版 【 民生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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