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最近,江门市教育局、江门市供电局、江门市邮政局、江门日报社联合举办了以“节约能源从我做起,绿色侨乡携手共创”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我市137所学校的学生参加了该项活动。为配合此活动的开展,从本期开始,本栏目会陆续刊登有关安全用电的知识短文,敬请小朋友们关注!
安全用电小常识

1.遇到家用电器着火,应先切断电源再救火。
2.家庭用电设备应装设带有过电压保护的、经调试合格的漏电保护器,以保证使用家用电器时的人身安全。
3.湿手不能触摸带电的家用电器;不能用湿布擦拭使用中的家用电器;进行家用电器修理,必须先切断电源。
4.家用电热设备、暖气设备一定要远离煤气罐、煤气管道,发现煤气漏气时先开窗通风,千万不能拉合电源,并及时请专业人员修理。
5.发现有人触电,不能直接接触触电者,应用干木棒或其它绝缘物将电源线挑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6.雷雨天在市区人行道上行走,不要用手触摸树木、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7.家用门铃禁止用220V电源电压,应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8.家用电沐浴器在洗澡时一定要先断开电源、并有可靠的防止突然带电的措施。 (江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