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入新世纪以来,森林里的动物陆陆续续地发起家来了,不再像以前那样是“虎治”的社会了。 这下可苦了老虎大王了。当初在森林称王时,真是威风凛凛,想怎样就怎样,现在,唉!想到这里,老虎伤心透顶了!他心烦意乱地想出去散散心,顺便借酒消愁。来到酒吧,妩媚的孔雀老板娘却不给赊帐,气得老虎破口大骂:“当初你不是也街头见老子,街尾调头走吗?” 他走啊走,不知到了哪儿,看见了一个书摊,他走过去翻了几本,骂了起来:“全是破盗版书!”接着,他灵机一动:“我要一本书。” 动笔之前,他专门查阅了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其中提及到的出版自由权,是指公民以出版物的形式表达思想和见解的自由;未经作者同意,私自复制或以登刊等方式侵犯出版权,就是盗版;盗版是侵犯了公民权利的行为,要受刑法的制裁——老虎牢牢记住了这些。 一个月后,《动物周刊》上陆续地登出了老虎的作品。大家都说,没想到横行霸道的老虎会痛改前非,老老实实地写起文章来,他可谓胸有点墨,“才”不外露呀。 渐渐地,老虎的知名度增加了。有一天,鹦鹉哥的唠叨声打破了老虎的美梦:“你真不够哥们,发了稿费也不请客?”老虎被突如其来的抱怨搞得一头雾水,拿过鹦鹉手中的报纸一看,纳闷起来:这可是我熬夜赶好的文章,怎么会在这张报纸上刊登出来呢?我可没有给它投过稿呀! 于是,老虎将这份报纸告上了法庭。经法院最后判决,因公民享有著作权,所以,被告罪名成立,侵犯了著作权。老虎作家得到了合理的赔偿。 从此,森林里开展严惩盗版活动,森林中的风气因此有了很大改善,市面上盗版日益减少了。(此文获“我与版权”征文比赛二等奖)恩平市沙湖镇沙湖中学三(7)班 梁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