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残联有关负责人做客“民生热线”,就市民关心的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就业指导等有关问题一一作了回应。
残疾人免费参加职业培训
有市民咨询,残疾人自强自立需要一技之长,我市政府在残疾人就学、接受教育方面有哪些支持。
市残联负责人说,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凡在普通学校就读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经申请可给予减免杂费;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还应给予助学金补助。凡考入全国各类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由当地残联在专项经费中给予一次性补贴,市残联与江门电大于2004年共同合办的中央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江门教学点,为我市残疾人创造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到目前为止共有60名残疾人就读。
至于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市残联于2000年1月建立了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自建立至今,已举办了各类职业培训班20期,培训残疾人318人次,其中有259人获得国家劳动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我市残疾人只要到市龙湾东路40号603室填写职业技能培训登记表就可免费参加培训。
残疾人保障金专款专用
市民苏先生询问,市残联每年都向企业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的具体用途是什么?
市残联负责人介绍说,2003年,江门市政府《转发市卫生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江府办200382号)文中规定“可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8%—13%的资金用于残疾人专项康复,作为财政专项康复经费的补充”。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是由各级残联编制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严格按规定用途进行列支,任何部门不得平调或挪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市残联曾经两次在《江门日报》公开保障金使用情况,同时也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查询。
据悉,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和个体开业;为农村残疾人提供生产劳动技能培训和扶持农村残疾人种养业。也用于我市贫困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和重度贫困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梁绮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