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进行的民主是间接的民主,即国家的公共权力不由全体人民直接行使而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代表人民间接行使。在这种所有者(人民)和管理者(代表)处于分离的状态,权力运行的取向既可能是人民,也可能是管理者,关键是作为国家的主人,能否对自己选出的代表及代表机关实施有效的监督制约,这也是衡量民主制度的重要标志。
权力必须监督
“权力”是社会政治范畴的概念,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或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和指挥权。任何权力都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支配与服从关系。这里的权力是指公共权力(国家权力),公共权力是国家生活和社会管理不可缺少的力量,它是社会的工具。
权力(公共权力)的实质是一种价值控制和资源控制,使分散的社会力量和资源一体化,通过对各种利益主体进行界定、权衡、协调,从而使社会发展协调稳定,使社会秩序维持在权力意志的范围内。可以说离开了公共权力,社会则会混乱无序,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会因失去强大的推动力而发生停滞倒退。公共权力的运行过程,是对社会价值和资源进行分配的过程,从事这一权力分配的机关及人员不可避免地存在自身的利益,在利益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不同利益群体或个人的矛盾冲突难以避免。如果没有监督制约的话,必然会有一些机关及人员自我扩张、滥用权力,去谋取本单位或个人的私利,必然会从社会的公仆变成社会的主人。
法律赋予了各级领导干部一定的权力,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事业的职能。这种权力是国家和社会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力量,这种权力实际是人民通过法律的形式委托给各级领导干部行使和掌握的,其目的是要领导者为公共利益服务,为人民服务。可以说“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武器”。现实社会生活告诉我们,权力具有双面性,权力既可能为民造福,也可能引发灾祸,一旦权力失控即可能变成一种损害社会和公民利益的无法无天的魔力。关键是党和政府能否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我党作为执政党,必须明白对权力的监督是保证执政党纯洁,国家机关清廉的必要手段,必须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意识。
完善制度,强化对权力的监督
人民对国家权力的监督,首先集中在对权力主体(公仆)的监督,而对权力主体的监督体现在对权力主体的选举、质询、罢免等手段上。
公开透明是现代民主的基本要求,是人民政治参与的前提,也是监督的前提。公开透明的实质是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只要不是党和国家的机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都要向社会公开,让人民及时、全面、清楚地了解到。可以说没有公开透明,就没有民主,就没有监督。
新闻舆论监督是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的方式,对社会的问题进行揭露并促使其解决的一种活动。新闻监督具有辐射面宽、透明度高、及时性、威慑力大的特点,深受平民百姓欢迎。 生活中不少这样的情况“不怕上告,只怕上报”,信访上告多少次,不如上一次电视,上一次报纸。必须通过立法去完善新闻舆论的监督,保障新闻的真实、公开,自由,提高新闻舆论的监督效果,从而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目前仍有不少举报腐败者遭受报复,处境甚忧的现象,如海南万宁市工商局干部陈少青因举报该工商局长腐败问题,被殴打住院后还屡遭报复,最后被迫辞职远走他乡。维持正义的成本如此大,腐败者的淫威如此猖狂,呜呼哀哉。实事求是地说,党内及群众中正义之士、有良知的人并不少,但敢于以牺牲自己前途利益为代价的则是比较少。现在群众对腐败举报真名的少,匿名的多,但更多的人是选择沉默不语。笔者认为不是觉悟问题,而主要是体制问题,是对举报人保护欠缺的问题,使得维护正义心惊肉跳,使得好人不敢做好事。日常中有一值得反思的现象,腐败势力虽然输了,但反腐者也受了“重伤”。党和政府必须完善制度,切实保护反腐行为(斗士)者,保护社会正义,不能再让反腐斗士流泪又流血,不能让正义的行为在正义的社会被“消灭”掉,不能让百姓的热血变冷,良心毁灭。 (作者单位:恩平市委党校) (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