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日,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赵汝光,市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管理办公室、烟草营销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作客“民生热线”,就我市烟草经营管理等问题回答了市民的提问。
市区不再批办烟草专营店
近几年来,市烟草专卖局作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运用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赋予的职责,联合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烟草市场的管理力度,提高对卷烟零售户的管理水平,卷烟市场不断走向规范。由于制、售假烟可以有利可图,市场上仍存在个别暗地里售卖假、私、非烟的违法经营现象,少数店档也存在无证经营现象。
市区现有29家烟草专营店,都是早期批准开办的,都属于烟草零售店,分布于市区各镇、街道办事处都有,现在不再批办烟草专营店。
烟草经营不存在垄断
有市民提出,个体商户在烟草公司订货时都会被告知:这种烟限制××条。为什么要这样出售﹖现在是市场经济,烟草专卖局这样设立是否有垄断的嫌疑?
市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烟草制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计划商品。在烟叶的种植、收购、卷烟生产、销售等方面,国家是有计划限制,并采取了“寓禁于征”的政策,因此,卷烟经营单位的销售计划也由上级计划部门下达。在经营过程中,考虑到某些卷烟的计划量,只有计划平稳地投放市场给客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烟草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不存在垄断嫌疑。
不向未成年人售烟
在我国,目前约有3.5亿吸烟者,每年以2%的速度增长,其中青少年吸烟的人数高达5000万,开始吸烟的年龄也逐渐提前。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教育,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因此,所有的卷烟包装盒上都标有“吸烟危害健康”字样。
我市在所有合法零售户经营场所内,都要求摆放标有“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如果店主故意违反规定,把烟草产品卖给青少年,市烟草专卖局将对经营户进行教育,要求其按照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执行,做一个守法经营户。如果经教育不改的,将停止其经营卷烟资格。
力争全市无烟草广告
目前,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烟草专卖局已在今年4月份、5月份两次向零售户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零售户:(1)不得在商店门口或户门前摆放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包括宣传单、灯箱、宣传画、太阳伞等)。(2)必须在经营卷烟醒目的位置上,摆放由烟草专卖局统一制作的“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控烟警示牌。(3)要求零售户在5月份自行拆除烟草广告。
自4月份以来,烟草专卖局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组织人员到零售户中检查和清理烟草广告。(本报记者 吴燕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