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6月1日电 美国海军陆战队去年11月枪杀24名伊拉克村民的哈迪塞村血案正闹得沸沸扬扬,类似的悲剧5月31日在伊拉克再次重演。两名伊拉克妇女在巴格达以北被美军无辜射杀,其中一人是即将临盆的孕妇。
伊拉克警方和一些目击者说,现年35岁的娜比哈·贾西姆当天坐弟弟的车前往萨马拉一家医院待产,同车的还有两名堂姐。当他们来到一处美军观察哨前,美军突然开火,贾西姆和57岁的堂姐萨利哈·穆罕默德·哈桑当场遇害。
美军说,当时一辆车驶入了观察哨前的一块禁入区域。在手势警告和声音警告均无效后,美军才开了火。在通过电子邮件传给美联社的一份声明中,美军称开枪是为了阻止车辆前行。
但贾西姆的弟弟哈利德表示,他没有看到或听到任何警告,他当时正快速开车送姐姐去医院,她的丈夫正在医院等待。
美联社说,遇害孕妇的尸体被裹上床单,躺在萨马拉中央医院前的担架上,后来被送往太平间。那辆汽车停在一旁,当地居民对前风挡上的弹孔指指点点,车座上有一摊血。
弟弟哈利德说,他姐姐被送到医院后,医生想挽救婴儿的生命,但未能成功。他愤怒地表示,如同哈迪塞血案所揭示的,这起枪杀事件正是伊拉克人每天都被随意杀戮的一个缩影。
遇害孕妇的弟弟哈利德的话相当程度上代表了伊拉克人对此事的看法:“萨马拉的居民对美国人特别愤怒,不仅因为哈迪塞事件,更是因为近来美国人频频随意杀人。”
新闻评论
“犯错”与“犯罪”
去年10月19日,伊拉克特别法庭开庭,前总统萨达姆被控1982年在杜贾尔村遇袭后杀害148名村民。美国或许认为,这是塑造萨达姆嗜杀成性“暴君”形象的最佳案例之一。
一个月后,也是19日,一群美国海军陆战队军人在伊拉克小镇哈迪塞见门就闯,逢人就杀,24名无辜村民倒在血泊中,包括一对夫妇和他们的5个女儿,时年14岁、10岁、5岁、3岁和1岁。
148名杜贾尔村民由法庭审理,被处死刑。24名哈迪塞村民家中被杀,血溅五步。
如果萨达姆是“暴君”,那么,血洗哈迪塞的那些美国军人或许可算作“暴军”。
美国总统布什5月31日说,这件事让他觉得“烫手”。美国民众的反应是,对1岁婴儿扣动自动步枪扳机骇人听闻。
无论在阿富汗,抑或伊拉克,美军“误杀”、“误炸”几乎不是新闻。子弹、炮弹不长眼睛,人总会犯错误,即使牵强,这些“理由”也让当地民众无可奈何。
但是,中文表述中,“误杀”与“滥杀”和“屠杀” 虽一字之差,性质却从“犯错”成为“犯罪”。
“像那样故意攻击平民,等同于触犯战争法,”是国际红十字委员会国际法专家弗朗索瓦·布尼翁5月30日对美军1950年朝鲜战争中制造“老根里事件”的评论。这一说法同样适用于1968年越南战争中的“美莱大屠杀”以及2005年11月19日伊拉克发生的“哈迪塞事件”。
如果没有根本改变,“错误”会一犯再犯。布什觉得“烫手”的同一天,一名即将分娩的伊拉克妇女遭美军“误杀”,那名原本几个小时后能见到第一缕阳光的婴儿,刷新了哈迪塞村1岁女婴被杀的最小年龄纪录。
这类纪录,留下惊骇,无以名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