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31日,车主刘小姐一大早就来到某车行为自己的家用轿车续保,“我的车险10月10日才到期,可听说6月1日车险要涨价,算下来可能要在原来一年3000多元保费基础上多交600多元,就提前来续保了。”
私家车保费大幅上调
据了解,从6月1日起,我市机动车保险将恢复执行2004年签订的摩托车和家庭自用车保费的协调价。据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张炳照介绍,与前一阶段竞相打折的车辆保险相比,“家庭自用车保费协调价会有800元至1000元左右的上浮。”
我市现有10家保险公司承办机动车保险业务,不同的公司保险费率各有不同,执行的协调价也有分别。记者昨日询问太平洋、平安等保险公司,得到的消息是6月1日后车险保费上升幅度从10%至30%不等。
摩托车保费110元/辆
恢复执行2004年8月签订的《江门市机动车保险经营自律公约》后,摩托车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只设一种——即5万元,其他保额将不再提供。赔偿限额为5万元的保费最低协调价由90元/辆升到110元/辆,新开办的保险公司和市场份额较低的公司执行的最低协调价有所优惠,最低为105元/辆。业内人士介绍,之前摩托车年保费最低曾降到过30多元/辆。
“私车公投”将受控制
据了解,由于公用车保险费率比私家车要低,在操作中出现许多私家车车主用公用车名义投保的现象。为防止“私车公投”现象,市保险行业协会7号文件重申,公用车要凭行驶证复印件进行承保;以单位名义投保的新车要凭购车原始发票复印件进行承保。如果由投保人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的,应与原件核对无误才能确认。
旨在消除车险业恶性竞争
据张炳照介绍,此次调价行为旨在消除保险业的恶性竞争行为。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江门车险保费竞相压价尤为突出,保费收入降低,经营陷入恶性循环,去年全市9家产险公司中只有一两家盈利,其余全部亏损,不利于营造公平有序的车险市场,此次调整将有助于保险公司将精力从价格竞争转变到服务竞争上来。
7月车险还将有波动
今年3月初,保监会向下发了保监发〔2006〕19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各财产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的所有优惠总和不得超过车险产品基准费率的30%(简称“限折令”)。4月6日,保监会又发布了《关于对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将实施日期由2006年6月1日顺延至2006年7月1日。据张秘书长介绍,此次调价属江门市保险行业自律行为,与保监会即将于7月1日施行的“限折令”并无直接关系。
另需注意的是,广受关注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也将于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业内人士分析,多方面因素表明,7月1日机动车保险还将有波动。(王亚方 庄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