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江门市区敬老优待办法》(以下简称新优待办法》,详见本报5月23日A1版报道)。根据新优待办法,部分项目的优待对象扩展到外地户籍的60岁以上老人。那么,外地老人在市区将享受哪些优待?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市老龄委的有关负责人。
无需办理优待证
针对一些外地老人关心的要不要办理优待证的问题,市老龄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新优待办法规定,外地老人不需要办理江门市区优待证,凭本人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优待证就可以享受规定的优待项目。《优待办法》将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可享受六项优惠
该负责人解释说,根据新优待办法规定,外地户籍老人在市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范围内具体可享受六项优惠:一、免费进入公园、风景区、旅游景点、文化馆、纪念馆、艺术馆、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二、免费使用收费公厕。三、到各医疗机构就医,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挂号、就诊、检查、化验、交费、取药优先。百岁以上老人享受卫生部门开展的巡诊、送医、送药上门服务,并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四、免交办理扶养、助养、赡养老年人协议公证的公证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可得到法律援助机构的及时援助。五、城镇老年人不承担社会性集资和其他劳务负担;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不缴纳各种集资费。六、享受邮政、电信、银行、供电、供水、商场、饮食、维修等服务单位提供的各种优先、优惠、优质服务。
昨天,市政府还对修订后的《江门市区敬老优待办法》关于城乡贫困老年人在丧葬殡仪服务方面的优待作出明确规定。根据规定,持《江门市区低收入家庭证》的城乡贫困老年人去世,丧葬殡仪服务费用按规定项目半价收费。
不履行义务者将被媒体曝光
新优待办法规定,不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各区老龄委将责令其改正,并进行批评教育;如果组织或个人因不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造成不良和严重后果,市或区老龄委将提请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并将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本报记者 严建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