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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日,恩平市东成镇东溪村发生了一起特大恶性凶杀案,该村以杀狗、卖狗肉为生的村民梁瑞辉将邻居一家4口人砍伤致死。
4月12日,江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凶手梁瑞辉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4月28日上午,江门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近日,该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梁瑞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39万余元。
案件回放
两棵树引发血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2日上午,被告人梁瑞辉的妻子与邻居老太太黎某为两棵簕仔树吵架,两人都认为那两棵树是自己家的。17时30分左右,梁瑞辉在得知此事后,联想起与黎某一家多年来的积怨,十分恼火。随后,梁瑞辉带着1把砍骨刀和1把柴刀窜到黎某的住宅门口与黎某对骂起来。当黎某走出门口后,梁瑞辉拿出砍骨刀向被害人黎某头部连砍数刀。期间,黎某用手挡刀被砍断了手腕。
黎某的儿媳妇梁某听到呼喊声后就抱着其年仅1岁的儿子,领着10岁的女儿走了过来,梁瑞辉便用砍骨刀砍了梁某的头部数刀,梁某用手挡刀也被砍断了手腕。梁某倒地后,梁瑞辉又对梁某年仅一岁的儿子连砍数刀。此时,梁某10岁的女儿抱着弟弟逃跑。梁瑞辉紧追上去,在巷口处又对梁某的女儿连砍数刀。之后,梁瑞辉持刀欲继续砍杀其他人,但没有找到对象。他又先后走到梁某及其女儿倒地处,切砍2人的颈部致其死亡,然后走出巷口。
随后,梁瑞辉看见黎某坐在巷口,便用刀切砍黎的颈部数刀。在梁瑞辉作案后继续寻找加害目标时,接报赶来的公安人员当场将其抓获。
法院判决
判处凶手死刑并赔偿39万余元
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梁瑞辉持刀故意杀人,致4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十分凶残,后果十分严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梁瑞辉侵犯了黎某、梁某等4人的生命权,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害人家属)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依照我国《刑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梁瑞辉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梁瑞辉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赔偿被害人家属39万余元。 (本报记者 李昕 通讯员 王召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