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祀先人的传统节日。节日期间,进山扫墓祭祖活动频繁,野外用火增多,是山火多发时期。目前,我市山林植被物厚可燃物多,引发火险因素较多,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为巩固我市造林绿化成果,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确保林区社会稳定和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特向全市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保护森林资源,遏制森林火灾,维护生态平衡,是五邑人民的共同义务,全体市民都应关心支持森林防火工作,坚决与危害森林安全行为作斗争,为巩固和提高五邑侨乡国土绿化覆盖率,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把江门建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作出贡献。
二、移风易俗,破除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摒弃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活动,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以献花寄哀思,鞠躬敬故人。同时,推广种植纪念树、缅怀树,大力提倡用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形式代替上坟扫墓。
三、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和社区、村民组织要运用宣传舆论阵地加强森林防火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使“入山防火”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并加强对林区管理,消除各种可能导致山火的隐患。任何单位和市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报警。
四、市民进山时要服从巡山护林人员管理,自觉缴交火种,做到不在林区用火,不乱砍林木,不侵占林地,不做任何可能诱发山火的行为。同时,做好小孩的管护,教育小孩爱护林区的一草一木,防止小孩玩火;对精神病人要落实监护人,严防精神病人进入林区玩火烧山。
五、进入林区作业人员要自觉登记领证,常住山区林间的林农和游动人员要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合同。在林区作业或居住的人员要自觉做到不进入林区狩猎,不在山边林间烧荒、焗蛇鼠及其他动物,不违规野外用火,配合巡山护林人员维护好林区正常秩序。
六、各地要按春季森林火灾“三无创优”(无人员伤亡、无火烧连营、无重大森林火灾)活动的要求,组织群众开展创优竞赛活动,营造“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同志们,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和每个公民,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破除封建迷信陈规陋习,不携带火种、纸钱香烛和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山扫墓,做好山火防范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林区安全,为建设五邑侨乡秀美山川,实现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江门市绿化委员会
江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江门市林业局
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总工会
江门市妇女联合会
江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