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诉个案
不按承诺结算,还加收管理费
近日,家住新会区会城深源里的赵先生到新会区消委会反映,称他与新会某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但在装修过程中,因各种原因中止了合同,而在结算时,公司未按合同规定给予客户8折优惠,而且又额外加收1714元管理费。
新会区消委会经调查得知,在赵先生与该装饰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装修所用材料的规格、质量以及结算方式等,但在装修的过程中,赵先生发现所用的瓷砖、水泥等部分材料与合同所约定的不符,对装修质量感到不满意,于是要求停止装修,中止合同。该装修公司于是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但并未按补充协议所约定的“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给予甲方8折优惠”的承诺结算;同时,合同中没有列明要收取管理费,但该公司却要求多收1714元管理费。
事实上,今年以来,像赵先生这样遭遇装修纠纷的案例不断增加,记者在市消委会获悉,仅在7月份,他们就收到5宗这样的投诉。
纠纷原因
低预算高结算,装修过程“猫腻”多
据市消委会的负责人介绍,从投诉个案分析,目前房屋装修存在的主要纠纷有:一是装修公司采取低预算高结算的办法吸引客户,这是当前一些装修公司惯用的手法,如欧女士今年1月份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别墅合同,按照业主要求,装修公司报价是5万元,工程将近完工,装修公司开出的结算单却超过8万元。二是装修质量达不到装修公司的承诺,这是引起纠纷、投诉的主要原因。三是未经业主同意,装修公司擅自改变设计图纸、增加项目。四是使用的装修材料不按合同约定,而是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法,使用等次较差、质量较差的材料,如欧阳先生在委托某装修公司装修天河小苑住宅时,发现装修公司使用的电线不是原来约定的电线,而是质量较差的电线;同样,卫生间的门原来约定的是1000元钢塑门,但实际使用的是市场价仅为200多元的门。五是像新会赵先生那样遇到不兑现装修前的优惠承诺的纠纷。六是使用大量不环保的装修材料,危害住户人身安全,如黄先生花了10多万元装修费装修房屋,入住后,小孩却因甲醛严重超标造成中毒,要住院治疗。
消委会提示
合同条款能细则细
如今,房屋装修在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但由于这些投诉涉及金额较大、质量标准难把握,给调解带来很大难度,因此,市消委会提醒市民,要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慎防掉进不法商家所设的“圈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装修时一定要找有一定资质、有实力、有信誉、讲诚信的合法装修公司。选择装修公司时要多家比较,必要时向有关方面的专家了解一下情况,到装修公司正在开工的工地现场看看他们的施工质量,征求房主的意见。
二、不要轻易相信装修公司的宣传广告和某些诱人的承诺。当前,一些装修公司为了招揽客户,在广告宣传时作出一些诱人的承诺,但事实上却无法兑现。
三、装修前一定要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能细则细,并且一定要反复斟酌合同内容,认为有不公平的条款,要及时提出修改,不要急于签字,尽量考虑周到,如:品牌、材质、型号、等级、规格、颜色、价格、交货日期、违约责任、保修期等等都要详细明确。
四、装修过程中,要做好跟踪监督,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不要在装修结束后才提出,力争做到早发现、早修改、早放心。
五、装修结束后一定要按照合同内容进行验收,必要时应请权威部门对室内空气进行环保测评,以防止有害物质对人身安全造成害,并保留好所有的凭证、证据。 (本报记者 严建广 通讯员 李成)